新北市政府為保護海洋生態資源並促進漁業永續發展,將於6月15日至9月14日實施魩鱙禁漁期。新北市漁業處提醒,在此期間所有從事魩鱙漁業的漁民及業者不得進行捕撈作業,違反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魩鱙,俗稱吻仔魚,是臺灣沿近海的重要經濟漁獲之一,深受民眾喜愛。新北市的魩鱙漁業主要集中在淡水區海域。市府特別澄清,魩鱙並非如一般誤解的「數百種魚的幼魚混合物」,而是刺公鯷、異葉公鯷與日本鯷三種鯷魚的幼魚。
每年6月至9月是多數魚類繁殖的關鍵時期,此時若進行魩鱙捕撈容易混獲其他魚種的幼魚,對海洋生態資源造成嚴重衝擊。為減少這種影響,新北市每年固定在此期間實施禁漁,並加強管理措施,包括控管漁船數量與漁獲總量。一旦達到中央規定的魩鱙總捕撈量上限,將立即全面禁止採捕。此外,市府也嚴格規範可使用的漁具種類與作業海域,確保管理成效。
為兼顧漁民生計,新北市漁業處推動魩鱙漁業權收購政策,協助有意願轉型的漁民發展其他漁業型態或多元經營模式,減少對魩鱙漁獲的依賴,促進產業永續發展。
新北市漁業處強調,透過禁漁與相關管制措施,將有助於確保魩鱙資源的永續利用,並推動整體漁業穩定發展。當局呼籲漁民朋友務必配合規定,共同守護珍貴的海洋資源。魩鱙捕撈期將於6月14日結束,請漁民務必遵守禁漁規定,共同維護資源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