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彩虹眷村因經營權爭議引發的畫作塗損案,台中市政府連續在刑事及民事訴訟中敗訴。市府今日表示,將不放棄保護彩虹爺爺黃永阜的畫作,這些作品是他畢生心血,市府會持續維護,確保這處文化地標繼續發光發亮。
位於台中市南屯區的彩虹眷村因彩虹爺爺在6幢建物上的彩繪而成為知名景點。111年7月,彩虹文創公司因不滿市府不再續約,由負責人魏丕仁等人塗抹部分牆面。市府隨後提起刑事毀損告訴,但一、二審皆敗訴,民事訴訟一審同樣敗訴。
在今日台中市議會的市政總質詢中,民進黨籍市議員何文海質疑市府與文創公司簽約時是否未妥善保護公產權益,並詢問在連續敗訴後,彩虹眷村未來的管理方向。
文化局長陳佳君回應表示,彩虹爺爺的畫作附著在眷村建物牆面上,屬於市有財產,市府將在6月的民事辯論庭中繼續爭取保護這些市有財產的權利。她進一步解釋,彩虹眷村的彩繪可分為三類:彩虹爺爺的原創作品、文創團隊進駐後的仿作,以及機關社團與學校在附近公共空間的創作。目前市府已對彩虹爺爺的作品和民間創作進行修復上色,但因官司進行中,暫不維護文創團隊的仿作。
陳佳君強調,彩虹眷村的彩繪是彩虹爺爺畢生心力的素人創作,市府每年都編列相關經費進行保全、清潔和維護管理,並推動觀光宣傳,致力於讓這份留給市民的珍貴文化遺產持續發光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