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6日在服刑期間再次被香港警方拘捕,並被指控違反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的相關罪名。若罪名成立,黃之鋒可能面臨終身監禁的嚴厲刑罰。
美國國務院對此發表強烈譴責聲明,一名發言人於7日回應美國之音表示,黃之鋒僅因參與和平政治活動就遭到不公正判決,而這些活動本應根據北京在「中英聯合聲明」中的國際承諾得到尊重。該發言人進一步指出,這種對香港未來的悲劇性攻擊證明北京從未打算履行維護香港高度自治和公民自由的承諾。
根據香港警方公布的資料,黃之鋒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與前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及其他人在香港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或中國實施制裁等敵對行動。去年底,黃之鋒已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4年8個月,目前仍在服刑中。此次新增控罪可能使他的刑期大幅延長。
美國國務院在聲明中呼籲北京和香港官員停止利用國家安全法針對香港人,釋放所有政治犯,並撤銷對黃之鋒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