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宣布,第1屆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委員將於8月31日任期屆滿,第2屆環評委員遴選作業即將展開,自6月12日至26日期間開放各界推薦適合人選。
環境保護司司長徐淑芷表示,此次遴選將接受法人、機關、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及團體推薦專家學者。為確保環評審查能平衡環境保育與社會經濟發展,受推薦者應具備「生活環境」、「自然環境」或「社會環境」三大領域之一的專業背景。遴選委員會將由一名副署長擔任召集人,連同六大機關代表及六名專家學者,採合意制遴選各領域所需的三倍人數,最終由部長選定組成環評委員會。
根據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規定,環評委員會共設置21人,包括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5名相關機關代表,以及14名由主任委員聘任的環評相關專家學者。受推薦者須符合以下資格之一:從事環評相關項目之技師滿8年以上;國內大專院校專任副教授以上;曾任環保公益團體負責人滿3年以上;曾任各機關環評委員會委員滿2年以上;曾任學術研究機構環評相關項目副研究員以上;或經遴選委員會專案認定者。
徐淑芷特別強調,為落實資訊公開,環評審查會議將採線上直播方式進行,因此被推薦者必須同意接受線上直播。此外,當選的專家學者須填寫自我揭露參與提報表,主動迴避審查與自身相關的環評計畫,以確保審查過程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