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今日公布夏季戲水旺季前的泳池水質抽驗結果,今年1至4月共抽驗139家次泳池,其中137家次合格、僅2家次不合格,合格率達98.6%。相較於113年同期的94.5%及112年同期的89.8%,水質安全標準明顯提升。
針對抽驗不合格的業者,衛生局表示將依據「台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處以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若複查仍不合格,將持續按次處罰直至改善完成。
根據自治條例規定,游泳業者必須每月自行檢測泳池水質微生物,並在泳池開放期間每月至少進行4次水質酸鹼度及自由有效餘氯測定。夏季期間更需每2小時測定一次,並將檢測結果公告在場所明顯處,確保消費者了解水質監測情形。
衛生局說明,泳池水質標準要求總菌落數每1公撮池水中應低於500 CFU;大腸桿菌群每100公撮池水中應低於1 CFU或1.1 MPN;自由有效餘氯量應保持在1到3ppm之間;水質pH值則應維持在6.5至8之間。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游泳時應注意三要常識:入池前要徹底淋浴沖洗、卸妝並穿著潔淨泳衣帽褲;要留意現場標示的水溫、酸鹼值、餘氯量等水質資訊;若游泳中感到不適,要立即離開泳池並通知救生員或服務人員。此外,有傳染性疾病、傳染性眼疾或皮膚病者、飲酒過量者不應入池,也不可攜帶寵物入池或在泳池周圍飲食吸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