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近日擬修正「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引發地方政府關注。主計總處今天澄清,此次修法並非刪除一般性補助款,而是因應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實施後,地方政府財源將大幅增加,需重新調整補助方式。
主計總處於6月2日發函徵詢地方政府意見,要求6日前回覆,引起部分縣市長不滿。雲林縣長張麗善批評草案內容模糊、程序倉促,恐加重地方財政負擔。對此,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表示,修正幅度不大,因此設定較短回覆期限,但不會強制地方準時提交意見。
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長許永議進一步說明,新版財劃法通過後,地方政府明年將增加約3753億元財源,分配後各地方政府將不再有財政差短情形。然而,財劃法規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因此需要重新討論補助方式。
許永議強調,目前僅是徵詢地方意見階段,修正內容尚未定案,中央將彙整各方意見後再做評估,不會倉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