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於今日發布聲明,強烈譴責旺中集團代表在「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上發表的言論,指出該言論附和中共對台統戰宣傳,嚴重損害我國主權與國家利益。陸委會表示將檢視該行為是否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依法進行查處。目前記者尚未獲得旺中集團對此事的回應。
陸委會在新聞稿中指出,中共長期利用兩岸交流場合進行統戰活動,「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等活動表面上以媒體與文化交流為名,實際上是將台灣媒體人、文化人召集至北京進行訓話與指導,已非單純的文教交流性質,政府對此並不樂見。
據了解,旺旺集團總經理蔡旺庭在5月28日舉行的「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上表示,「旺旺起源於中國台灣,發展於祖國大陸,我們永遠不能忘記自己的根,永遠不能忘記自己的歷史、文化、血脈和使命,我們就是中國人」,並感謝「祖國」給予的支持與市場發展紅利。
陸委會強調,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