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夏季來臨,防曬產品成為保護肌膚的必需品。許多人可能會疑惑去年未用完的防曬乳是否還能繼續使用。北京大學人民醫院皮膚科主任醫師李文海針對這個問題提供了專業建議,並分享了三種檢查防曬乳是否仍可使用的方法。
李文海醫師指出,未開封的防曬霜只要在生產日期後3年內,且沒有出現明顯的水油分層或豆腐渣狀況,基本上可以正常使用。如果不放心,可以先取少量防曬乳塗在耳後,等待15分鐘後觀察是否有刺痛、紅腫或發癢等不良反應,若無異常則可安心使用。
對於已開封的搖搖樂防曬產品(內含小鋼珠的防曬霜),李醫師解釋這類產品本身就是水油分離狀態,使用前需用力搖晃約10次。由於油層在上方起到封閉作用,因此基本不用擔心霜體變質問題。
然而,對於已開封的乳液型防曬乳,若存放超過6個月,李醫師建議不要繼續使用,以確保產品效果及安全性。
李醫師還特別提醒特殊族群的防曬注意事項:老年人、孕婦和皮膚敏感族群應優先選擇遮蔽防曬方式,如使用遮陽傘或戴帽子;6個月以下嬰兒不宜使用防曬產品,應選擇實體遮陽方式;6個月以上嬰幼兒則以物理遮陽為主,可適度使用專為嬰幼兒設計的防曬產品。
在選擇防曬乳時,李醫師建議日常活動可選用SPF值大於30倍、PA值大於兩個加號的產品;而在陽光特別強烈的環境下活動時,則建議使用SPF值大於50倍、PA值大於三個加號的防曬乳,以提供更全面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