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曹姓男子在2023年間,於社群平台發文詢問「日據時代爺爺留下的老鷹標本值多少」,實則是為了轉售從南投縣林姓女子經營的「動物標本工作室」購入的保育類動物標本。警方循線調查後,於曹男住處搜索,查獲包括東方蜂鷹、大冠鷲、台灣穿山甲、鳳頭蒼鷹及黃喉貂等珍貴保育類野生動物標本。
根據判決書指出,林女是南投縣一家動物標本工作室負責人,曹男在發現林女工作室有販售東方蜂鷹標本後,於2023年10月在臉書「各類標本買賣、交流平臺」群組發布貼文,謊稱是爺爺留下的標本,詢問轉讓價值。了解市場行情後,曹男於同年11月以5萬元向林女購入多件保育類動物標本,意圖轉售牟利。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兩人均已坦承犯行並有悔意,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判處林女8月徒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6萬元,未扣案的犯罪所得5萬元沒收;曹男則被判處7月徒刑、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4萬元,扣案標本沒收。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