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洪姓美髮師在46歲時因偶然摸到胸部有3.8公分硬塊,經檢查確診為早期荷爾蒙陽性乳癌,當時無淋巴結轉移。雖然接受手術、6次預防性化療及後續藥物治療,但術後不到4年,乳癌竟然復發,且已有淋巴結轉移,讓她一度崩潰,質問「怎麼又來了?」
洪女表示,自己在確診後雖想痛哭,但考慮到家中有老母親和年幼子女,便堅強面對治療。術後她恢復工作,即使美髮師工作時間長,她仍堅持每天運動,並定期追蹤檢查。然而,儘管生活作息正常,乳癌仍悄然復發。為了能看著孩子長大成人,她選擇再次回到彰化基督教醫院積極接受治療。
彰化基督教醫院乳房外科主任陳達人指出,乳癌長期位居台灣女性癌症首位,每年約有1.5萬人確診,其中早期荷爾蒙陽性乳癌比例最高。許多患者誤以為完成5年藥物輔助治療就安全了,但事實上,部分荷爾蒙陽性乳癌不僅可能在5年內復發,超過半數甚至在5年後復發。
陳主任特別提醒,即使無淋巴轉移,也不代表復發風險低。他指出三類高風險族群需特別注意:腫瘤直徑超過2公分者、年齡低於40歲者,以及細胞分裂指數達20%以上或有淋巴轉移者。這些中高復發風險族群即使病況穩定,也應積極回診並遵照醫囑服藥治療。
洪女的經歷也讓她深刻理解「乳癌沒有終點」的道理,即使生活正常也必須持續追蹤檢查,才能及早發現問題並接受適當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