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2日舉辦「回應民意,虐童刑責法制總檢討」公聽會,針對「剴剴」虐童致死案引發的社會關注,討論是否應增訂凌虐兒童致死罪的死刑刑責。法務部次長徐錫祥承諾,將在三個月內完成相關法案檢討並提交行政院。
在公聽會上,台灣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出,在憲法法庭對死刑科處設下高門檻的情況下,應加速推動不可假釋的無期徒刑制度,並強化犯罪被害人的訴訟參與權。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則呼籲,除了刑法修正外,也應檢討民法第1085條關於父母懲戒權的規定,確保尊重兒童人格,禁止對子女實施身心暴力。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已提出修法版本,建議凌虐7歲以下兒童致死者應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黃鼎軒則建議擴大司法詢問制度的適用範圍,以保護兒童證人並確保證詞可信性。
法務部次長徐錫祥解釋,故意凌虐殺害兒童與凌虐兒童致死在法律上是不同概念。他表示法務部將蒐集實務見解及國外立法例進行通盤檢討,同時研議被害人訴訟參與權的強化,參考德國模式賦予被害人更多訴訟權利。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鍾宗霖則強調,家事法庭法官必須與保護網絡密切合作,不能漏接任何一位受害兒童。他也提到家事法庭已設計程序監理人制度,並持續對家事法官進行專業訓練,以便在類似案件發生時能啟動專家協助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