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一名黃姓男子今年7月透過法院拍賣取得花蓮縣吉安鄉福興一街6筆道路用地後,擅自設置圍籬,導致6戶民宅居民無法正常進出,嚴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引發民眾陳情及媒體關注。
吉安鄉公所依據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對黃男裁處累計新台幣36萬元罰鍰。由於黃男逾期拒絕繳納,鄉公所將案件移送花蓮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分署隨即採取行動,除扣押黃男部分存款外,還查封了其名下包括6筆道路用地及台東縣成功鎮3筆土地在內的9筆土地。花蓮分署表示,若黃男持續拒絕繳納罰款,將依法拍賣其土地,以展現執行公權力及維護公義的決心。
花蓮分署指出,黃男法拍取得的道路用地位於6戶民宅正門口,依法必須保持通行無阻,不得設置障礙物。黃男私設圍籬的行為違反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吉安鄉公所除命令其拆除恢復原狀外,也依法裁處罰鍰。因黃男拒不配合,鄉公所已於日前強制拆除圍籬,並將罰鍰案件移送執行。
花蓮分署強調,為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對於違反都市計畫法、未依規定用途使用或管理都市計畫土地而遭裁處罰鍰的案件,將採取強力執法措施,以捍衛民眾居住正義與道路安全,守護公義及社會安定。
Copyright © 2022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