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網址:獨家/史無前例!月薪21萬留不住人 新北傳9檢察官辭職轉任律師【菱傳媒】
近來偵辦「死人連署罷免」、「藝人閃兵」等案風風火火的新北地檢署,傳出有9名檢察官申請離職轉任律師,創下單一地檢署辭職人數最多紀錄。由於檢察官月薪到頂可破21萬元,屬公職人員中的「鑽石級飯碗」,卻留不住人才,還爆發史無前例的離職潮,此一現象形同朝法界投下震撼彈。
檢察官與法官系出同門,均是從錄取率不到1%的「司法官特考」中脫穎而出的佼佼者,為菁英中的菁英。因此,接受司法官班訓練期間,不但不用出錢繳學費,每名學官每月還可領取約5萬元津貼。結訓時,學官依志願選當檢察官或法官,分發後的月薪依《法官法》最低俸級24級起算,為受訓時的兩倍、即11萬4860元。
「鑽石級飯碗」年收入破300萬 突爆辭職潮引熱議
相較於公務員每年甲等考績員額比例限制在75%以內,檢察官只要工作表現正常,99%每年職務評定(考績)可拿到良好(甲等),依法晉級加薪,若連續4年職評良好,且未受有刑事處罰、懲戒處分,還可一次晉兩級,不用20年就可登頂,每月薪資21萬0400元,加上1.5個月的年終獎金與2個月的職評獎金,以及加班費等補貼,年收入破300萬元不是問題。
「鑽石級飯碗」工作穩定,又有《憲法》保障的司法獨立,不受他人干預,上班自由,人人稱羨,理應離職率低,沒想到新北地檢署今年突然爆發辭職潮,約140名檢察官中有高達9人放棄高薪申請辭職,有意轉任在野法曹,創下單一地檢署離職人數最多的紀錄,史無前例。尤其此異象只發生在新北檢,其他地檢署並無類似狀況,法界議論紛紛。
申請離職的9人多為司法官班50期左右結業的檢察官,服務至今10餘年,屬於戰力豐沛、經驗充足的青壯代族群,為署內不可或缺的中流砥柱,正面臨升主任檢察官的重要門檻,沒想到突然急流勇退,選擇離開舒適圈,轉軌至須要靠著人脈拉案件的律師場域執業,工作內容丕變,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須有無比的勇氣與長思才能下定決心。
已離職3人背景資歷俱佳 將離6人上過新聞表現稱職
9人中的李秉錡、李冠輝、何克凡等三人已於年初離職,隨即投身律師工作。李秉錡在職期間曾獲法務部派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也曾公費選送至荷蘭奈梅亨大學進修,接受國家栽培甚深;李冠輝辦過新光人壽的特別背信案;何克凡則處理過新北里長賄選、揚華科技內線交易等案,三人的背景與資歷均不差。
其餘6名有意於8月統一調動期間離職的檢察官,分別是有「最美檢察官」封號、綽號「樂檢」的陳漢章,他破獲過北台灣最大的製毒工廠,近期也解決一起連續殺人懸案;原為法官、後申轉檢察官的葉育宏,因具有偵審雙棲背景,曾當上媒體版面;程彥凱曾起訴前新北市議員歐金獅賄選;莊勝博辦過竹聯幫和堂前堂主林秉豐與東南亞金三角毒梟「龍哥」合作運毒案,也查過「冠脂妥」降血脂偽藥案。
歐蕙甄經手過職籃球星遭側錄不雅影片恐嚇取財案,也辦過前立委余天、立委顏寬恒遭恐嚇案;褚仁傑則偵辦過台中銀行前負責人的特別背信案、新莊錢都火鍋店砍人案、陳姓立委候選人涉賄案。
這6名檢察官都曾因辦案或特殊經歷而上過新聞,表現堪認稱職,在署內的風評不錯,再繼續做下去,有不小機會能夠接任主任檢察官,前途無量,且他們的職涯歷程看不出有重大瑕疵或過失,亦無遭到懲戒的紀錄,離職原因應非不得志。
檢察官薪水穩定但限制多 人事制度更改惹怨
其中一人跟《菱傳媒》說明,他的個性喜歡跟人廣結善緣,但當檢察官必須限制交友對象,且很多事情不能做,因此他原本就規劃了離職,趁著還年輕,看能不能在律師這個場域突破自我,拓展視野。
他分析,雖然檢察官薪水穩定,但律師若業績好,收入也很可觀,離職的9人正處於發光發熱時期,體力也還可以,自然會考慮到要不要轉任律師「衝一波」;此外,目前詐欺案量龐大,檢察官對於計算犯罪所得、製作附表感到煩躁,日復一日地做著雷同的事情容易疲乏,增加了離職動機。
一名已轉任律師的前檢察官研判,李秉錡與李冠輝離職後在同一個事務所工作,其餘6人中有4人也預計將合署開業,這波離職潮很可能是一個緊接一個的骨牌效應;而有司法官身分的律師在業界的酬金尚可,亦或許是讓他們躍躍欲試的原因。
他直言,除了金錢,檢察官人事制度的更改也是主因。以往基層檢察官只要努力辦案就有機會上二審,但現在就算上了二審,二到三年後仍須強制返回一審,屆時年紀大了,還得跟其他學弟妹搶辦大案,並不實際;此外,就算當上主任,依現在的規劃仍得兼辦案件,壓力並未減輕。
最重要的是,檢察官職涯多以當上檢察長為目標,但現在要當檢察長,卻要填寫履歷,向以基層檢察官為主的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票選委員報名,並進行政見發表,猶如選美。這種要彎腰拜託才有機會參加遴選的架構,未來就算當上檢察長,要如何維持威信領軍?失去成就感,掛冠求去的想法油然而生。
新北地檢署表示,確有部分檢察官已提出離職申請單,經溝通後多為生涯規劃,新北檢予以尊重,也盼他們日後若擔任在野法曹,能持續發光發熱,替司法正義出一份力。法務部則指出,2023年申請離、退、轉職的檢察官共59人,2024年為44人,2025年則因各地檢尚未全部報上來,目前僅統計9人離職、18人退休、12人申轉法官,惟長期整體看來,離職人數曲線並無明顯上升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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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與法官系出同門,均是從錄取率不到1%的「司法官特考」中脫穎而出的佼佼者,為菁英中的菁英。因此,接受司法官班訓練期間,不但不用出錢繳學費,每名學官每月還可領取約5萬元津貼。結訓時,學官依志願選當檢察官或法官,分發後的月薪依《法官法》最低俸級24級起算,為受訓時的兩倍、即11萬4860元。
「鑽石級飯碗」年收入破300萬 突爆辭職潮引熱議
相較於公務員每年甲等考績員額比例限制在75%以內,檢察官只要工作表現正常,99%每年職務評定(考績)可拿到良好(甲等),依法晉級加薪,若連續4年職評良好,且未受有刑事處罰、懲戒處分,還可一次晉兩級,不用20年就可登頂,每月薪資21萬0400元,加上1.5個月的年終獎金與2個月的職評獎金,以及加班費等補貼,年收入破300萬元不是問題。
「鑽石級飯碗」工作穩定,又有《憲法》保障的司法獨立,不受他人干預,上班自由,人人稱羨,理應離職率低,沒想到新北地檢署今年突然爆發辭職潮,約140名檢察官中有高達9人放棄高薪申請辭職,有意轉任在野法曹,創下單一地檢署離職人數最多的紀錄,史無前例。尤其此異象只發生在新北檢,其他地檢署並無類似狀況,法界議論紛紛。
申請離職的9人多為司法官班50期左右結業的檢察官,服務至今10餘年,屬於戰力豐沛、經驗充足的青壯代族群,為署內不可或缺的中流砥柱,正面臨升主任檢察官的重要門檻,沒想到突然急流勇退,選擇離開舒適圈,轉軌至須要靠著人脈拉案件的律師場域執業,工作內容丕變,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須有無比的勇氣與長思才能下定決心。
已離職3人背景資歷俱佳 將離6人上過新聞表現稱職
9人中的李秉錡、李冠輝、何克凡等三人已於年初離職,隨即投身律師工作。李秉錡在職期間曾獲法務部派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也曾公費選送至荷蘭奈梅亨大學進修,接受國家栽培甚深;李冠輝辦過新光人壽的特別背信案;何克凡則處理過新北里長賄選、揚華科技內線交易等案,三人的背景與資歷均不差。
其餘6名有意於8月統一調動期間離職的檢察官,分別是有「最美檢察官」封號、綽號「樂檢」的陳漢章,他破獲過北台灣最大的製毒工廠,近期也解決一起連續殺人懸案;原為法官、後申轉檢察官的葉育宏,因具有偵審雙棲背景,曾當上媒體版面;程彥凱曾起訴前新北市議員歐金獅賄選;莊勝博辦過竹聯幫和堂前堂主林秉豐與東南亞金三角毒梟「龍哥」合作運毒案,也查過「冠脂妥」降血脂偽藥案。
歐蕙甄經手過職籃球星遭側錄不雅影片恐嚇取財案,也辦過前立委余天、立委顏寬恒遭恐嚇案;褚仁傑則偵辦過台中銀行前負責人的特別背信案、新莊錢都火鍋店砍人案、陳姓立委候選人涉賄案。
這6名檢察官都曾因辦案或特殊經歷而上過新聞,表現堪認稱職,在署內的風評不錯,再繼續做下去,有不小機會能夠接任主任檢察官,前途無量,且他們的職涯歷程看不出有重大瑕疵或過失,亦無遭到懲戒的紀錄,離職原因應非不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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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分析,雖然檢察官薪水穩定,但律師若業績好,收入也很可觀,離職的9人正處於發光發熱時期,體力也還可以,自然會考慮到要不要轉任律師「衝一波」;此外,目前詐欺案量龐大,檢察官對於計算犯罪所得、製作附表感到煩躁,日復一日地做著雷同的事情容易疲乏,增加了離職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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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直言,除了金錢,檢察官人事制度的更改也是主因。以往基層檢察官只要努力辦案就有機會上二審,但現在就算上了二審,二到三年後仍須強制返回一審,屆時年紀大了,還得跟其他學弟妹搶辦大案,並不實際;此外,就算當上主任,依現在的規劃仍得兼辦案件,壓力並未減輕。
最重要的是,檢察官職涯多以當上檢察長為目標,但現在要當檢察長,卻要填寫履歷,向以基層檢察官為主的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票選委員報名,並進行政見發表,猶如選美。這種要彎腰拜託才有機會參加遴選的架構,未來就算當上檢察長,要如何維持威信領軍?失去成就感,掛冠求去的想法油然而生。
新北地檢署表示,確有部分檢察官已提出離職申請單,經溝通後多為生涯規劃,新北檢予以尊重,也盼他們日後若擔任在野法曹,能持續發光發熱,替司法正義出一份力。法務部則指出,2023年申請離、退、轉職的檢察官共59人,2024年為44人,2025年則因各地檢尚未全部報上來,目前僅統計9人離職、18人退休、12人申轉法官,惟長期整體看來,離職人數曲線並無明顯上升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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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與法官的職業特性與挑戰
檢察官與法官均為司法體系中的重要角色,兩者都必須通過高難度的司法官特考(錄取率不到1%)。檢察官代表國家進行刑事偵查與公訴,而法官則負責審理案件與做出判決。這兩個職位雖然同屬司法體系,但工作性質與壓力來源有所不同。檢察官面臨的工作壓力包括案件量大、時間緊迫以及偵查程序的複雜性。
司法官特考是台灣最難通過的國家考試之一,考生必須具備深厚的法律知識及分析能力。通過考試後,錄取者會進入司法官學院接受兩年的嚴格訓練,包括學科課程、實務訓練等,以培養其成為合格的司法官。在訓練期間,學員可獲得約5萬元的月津貼。
檢察官薪資結構與晉升制度
檢察官的薪資結構受《法官法》規範,初任檢察官起薪約11萬4860元,隨著年資增加與職評良好,薪資會逐年提升。依法若連續四年職評良好且無懲處記錄,可一次晉升兩級。檢察官職等分為多個級別,最高可達月薪21萬0400元。此外,檢察官每年還有年終獎金、職評獎金等額外收入,使其年收入可達300萬元以上。
然而,近年來檢察體系的人事制度變革引起不少爭議。過去基層檢察官只要表現優秀就有機會升任二審,但現在即使升任二審後,仍須在一定期間(約2-3年)後返回一審工作。此外,檢察長的遴選制度也發生變化,如今必須向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並進行政見發表,使得高層職位的晉升過程變得更加複雜。
律師職業的發展與優勢
相較於檢察官的固定薪資結構,律師的收入主要取決於案件量與客戶類型。有經驗的律師,特別是曾任司法官的律師,在業界往往能獲得較高的酬金。律師工作雖然壓力不小,但相對而言擁有更多的自主性與彈性,可以根據個人專長與興趣選擇特定領域發展。
具有檢察官背景的律師在轉型後通常具有顯著優勢:他們熟悉偵查與起訴流程,了解法院運作機制,且往往擁有豐富的實務經驗,這些都是在處理複雜案件時的寶貴資產。此外,他們的人脈關係也可能幫助業務拓展。然而,轉任律師後需要建立自己的客戶群,這對長期在體制內工作的前檢察官可能是一項挑戰。
司法人員職業倦怠與工作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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