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立法院刪減中央政府總預算,要求行政院自行刪減新台幣636億餘元,行政院經評估後認為難以執行,已決定統一削減中央給各縣市的一般性補助款25%,並將視釋憲結果決定後續撥付情況。據了解,在此削減方案下,苗栗縣所受衝擊較為嚴重,行政院正在研議如何提供後續協助。
行政院官員表示,由於立法院要求通案刪減不低於新台幣939億餘元,扣除已按比率計算的通刪數約303億餘元後,行政院仍需自行調整刪減636億餘元,金額龐大且執行困難。經討論後,決定將今年一般性補助款共2501億元中的636億元列為未分配數,比率約為25%。
為減輕對地方政府的衝擊,行政院計劃盡量將刪減金額延後或分散在不同月份處理,部分縣市從5月起就會受到影響,原則上將在今年底前完成25%的削減。不過,實際撥付情況仍將視釋憲結果而定。
官員強調,弱勢、教育、警消補助等指定項目不會受到影響,25%的削減主要針對基本設施中地方應負擔的部分,各縣市可以透過舉債等不同方式因應。根據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一般性補助款包括直轄市、準用直轄市規定的縣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的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補助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