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宜蘭地方法院刑事庭審判長的劉致欽,於今年農曆年後結束13年法官生涯,轉戰律師界,此舉在司法圈引起不小震撼。劉致欽表示,轉職決定源於他在審判過程中觀察到許多當事人因不熟悉法律而無法充分主張自身權益,他希望未來能運用自身司法經驗,協助當事人更有效地參與訴訟程序。
現年45歲的劉致欽畢業於司法官學院第51期,在29歲考取法官前曾擔任3年法官助理。32歲時被分發至宜蘭地院,先後在民事庭與刑事庭任職,並曾兼任刑事庭審判長2年,司法經驗相當豐富。
劉致欽指出,法官必須保持中立立場,但他常發現部分當事人因不了解法律而無法有效伸張權益。轉任律師後,他期望能利用自己熟悉法官思維的優勢,在保障當事人權益的同時,促進訴訟程序的順暢進行。
談及轉職原因,劉致欽坦言法官工作壓力巨大。除了法庭審理外,還包含大量案卷審閱、證據蒐集、法律研析及判決書撰寫等工作。他透露自己平均每天需開庭15次,其中三分之二為詐欺案件,每個案件都需釐清複雜的金流及帳戶來源,工作負擔相當沉重。
他進一步表示,近年來詐欺案件大幅增加,而民事案件也因民眾法學知識提升而變得更加複雜,導致法官工作量持續加重。每天10至12小時的工時,加上與付出不成比例的薪資,難以應對不斷上漲的物價和房價,這些因素都促使他決定轉換職業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