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財政委員會於5月14日聯席審查「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時,在野黨委員提出以重啟核電及不漲電價作為千億預算撥補條件的建議。對此,台電明確表示,核能使用必須以安全為首要前提,將核安作為交換條件並非負責任的態度。
台電強調,核能使用涉及三大責任:核能安全的專業責任、核廢料處理的世代責任,以及民意共識的民主責任。雖然立院已於前日三讀通過核管法修法,修訂核電延役及重啟相關法規,但台電表示仍需待主管機關修訂子法及相關核安檢查要求事項後,才能進行專業評估。為確保核安,核三2號機將依原定計畫於5月17日執照屆期時停機。
針對委員質疑台電虧損是因不用核電所致,台電以數據澄清,2022年核二2號機及核三兩部機組仍在運轉時,台電虧損逾2000億元;而今年僅剩核三2號機運轉至五月中旬,預估虧損卻將較2022年減少許多。台電指出,俄烏戰爭導致的燃料價格飆漲才是虧損主因。
關於電價調整與特別預算撥補問題,台電表示,政府預算撥補將有助於台電持續投資電力建設、穩定供電,同時可降低電價調整的影響。台電也說明,我國電價調整由電價費率審議會專業決議,台電會向審議會充分說明燃料成本與電業營運成本情況。台電期盼國會支持特別預算撥補,以健全台電財務,提升財務韌性,因應未來能源價格波動對民生物價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