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蔣姓男子在社群媒體上認識自稱「操盤手」的網友,對方聲稱可代操虛擬貨幣投資並要求面交5萬元投資款,蔣男察覺可能是詐騙而報案,隨後與警方合作成功逮捕李姓詐騙車手。
據了解,蔣男在通訊軟體上認識了聲稱掌握高獲利虛擬貨幣投資管道的「操盤手」,對方安排「幣商」與他見面收取5萬元作為投資款項。蔣男對此交易方式產生懷疑,認為極可能是詐騙手法,因此向和緯派出所報案。
所長陳俞宏接獲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經分析蔣男提供的對話內容及付款安排,確認這是近期常見的「虛擬投資詐騙」。警方與蔣男合作設局,依照詐騙集團指示,約定在5月13日晚間於大港街一間連鎖超商面交現金。當李姓車手現身收款時,埋伏的警方立即將其逮捕,並當場查獲詐騙用手機、偽造印章、印泥與工作證等證物。
警方提醒,根據去年修訂的洗錢防制法規定,虛擬貨幣交易必須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的合法幣商提供,違反者將面臨最高2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投資前應先查明「幣商」是否合法,切勿輕信「穩賺不賠」的話術,如遇可疑訊息,應保留紀錄並撥打165查證或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