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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姊妹涉虐死幼童「剴剴」案 台北地院今日下午宣判

台北市文山區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涉嫌凌虐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致死案,台北地院國民法庭經過三週密集審理後,將於今日(5月13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劉氏姊妹已表明不會到庭聆判。

檢方在上週最終辯論時指出,劉彩萱如同「蜘蛛」般不斷對剴剴施加虐待,直至其死亡,手法極為殘忍,因此對劉彩萱求處無期徒刑,對劉若琳求處18年徒刑。劉彩萱在證人及鑑定人傳喚完畢後才改口認罪,並在最後陳述時起身鞠躬道歉:「對不起,很抱歉我錯了」。其辯護律師認為不應對認罪被告判處最重刑,請求量刑16至18年有期徒刑。

案情顯示,劉彩萱於2023年9月透過兒福聯盟轉介接手照顧剴剴,但在三個月期間持續對其施虐,包括將孩童身體對折、綑綁置於浴盆中、強迫裸體在陽台「站著睡」、以口罩遮眼、用行李帶綁在椅腳等。飲食方面,劉彩萱每天僅餵食一餐,且常用果汁機將剩菜打成泥或給予泡軟的燒焦鍋巴。這些虐待導致剴剴營養不良、血管塌陷、感染肺炎及全身多處瘀血,最終於2023年12月24日不治身亡。

關鍵證人、菲律賓看護Mira從美國專程返台作證,描述剴剴在寒冬被迫洗冷水澡、長時間罰站及遭受毆打的情況。法醫鑑定顯示剴剴頭臉有大面積瘀傷,四肢多處傷痕,營養不良導致極度消瘦,全身共有42處瘀青,包括生殖器部位。精神科醫師更指出剴剴生前遭受嚴重精神虐待,導致多種心理疾病。

剴剴外婆懇求法官對劉彩萱判處最重刑罰,其律師則請求判處劉彩萱總刑期115年(對應被虐115天)或無期徒刑,對劉若琳求刑18年。劉若琳的辯護律師則主張其並非主要照顧者,請求判處無罪或較輕刑期。

若懷疑孩童遭受虐待或性侵害,請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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