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7日)進行剴剴案第10天審理,進入量刑辯論階段。檢方指控在押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罪行嚴重,認為兩人虐待剴剴的動機是出於厭惡及取樂,且從未向剴剴外婆道歉,因此建請法院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6至18年徒刑,並呼籲法官「勇敢判下去」。
儘管今日大雨滂沱,仍有數十位民眾排隊等候旁聽。檢方在庭上強調,劉氏姊妹所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三大罪,法定最重刑度均為無期徒刑,依法無法求處死刑。剴剴外婆昨日出庭時曾痛斥劉氏姊妹「可惡、沒人性」,並請求法官判處「極刑」。
檢方指出,劉氏姊妹欺負剴剴是因為他原生家庭破碎、無父母保護,兩人厭惡剴剴、以虐待取樂,手段「變態」且幾乎連續不間斷。相較於剴剴所受115天的凌虐,審理過程中的疲憊根本無法相提並論。檢方批評劉彩萱受鑑定時誇大其詞、裝病詐病,並質疑她從未真誠道歉,即使在首度當庭認罪時,面對在場的剴剴外婆也未表達歉意。
辯護律師團則主張本案是制度缺失下的悲劇,強調劉彩萱與前保母交接倉促,不清楚剴剴狀況,而剴剴因更換照顧者產生分離焦慮。律師認為劉彩萱雖採取錯誤應對方式,但她曾為剴剴冰敷、擦藥、買頭套防自撞,顯示她努力嘗試照顧,並非以虐為樂,而是「惡性循環下的失控」。辯方請求法院考量劉彩萱已認罪且無前科,建議判處16至18年徒刑。
合議庭將於今日下午續行劉若琳的量刑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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