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主委李進勇7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今年公投依法將於8月23日舉行,但罷免案是否能與公投案合併投票,需視罷免案成案時間而定,目前無法預測兩者是否能合併舉行。李進勇強調,中選會將根據合法性、社會成本支出及選務能量三大因素進行考量。
針對國民黨立委張智倫提出的公投綁罷免投票建議,李進勇解釋,立法院提出的公投案需在5月24日或25日前送達中選會,以便中選會在投票日前90天公告。而罷免案則因成案時間不同、查對時間有落差,且法規規定需在罷免成案後20至60天內辦理投票,時間安排較為複雜。
關於罷免投票的經費問題,李進勇表示已為此傷透腦筋,因為不確定因素很多,包括成案數量、地域規模與人口多寡等。根據過往經驗,台中第二選區罷免案花費近2000萬元,台北第五選區罷免案約花費1500萬元,目前平均一案預估花費1700萬至1800萬元,經費來源需申請行政院動支第二預備金。
民進黨立委李柏毅詢問罷免案時程時,李進勇表示,若5月7日送件,經40天查對後不需補件,最快6月中旬可成案,依法在成案後20至60天內舉行投票,最快可能在7月上旬投票。對於國民黨擬透過立法院提出的公投案,李進勇指出,只要符合公投法第2條第2項第3款「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的基本條件,中選會就會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