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涉嫌凌虐1歲10月男童「剴剴」致死案,今日下午由剴剴的外婆及告訴代理人出席,表達對被告量刑的意見。剴剴外婆在法庭上聲淚俱下,懇求法官對這些「可惡、沒有人性」的加害者判處最嚴厲的刑罰。
外婆痛訴,當初透過兒福聯盟尋找保母、委託出養,原本是希望能讓剴剴獲得良好照顧,卻不料發生如此悲劇。由於情緒過於激動,審判長請社工協助她到法庭外休息。
代理律師哽咽表示,剴剴進入劉家後便開始了「無間地獄」的折磨。雖然劉彩萱曾提出100萬元和解,但因被告在法庭上始終未道歉,外婆無法接受和解。律師指出,劉氏姊妹犯案動機僅是「不爽剴剴」,使用長時間罰站、遮眼、綑綁等殘忍手段,且在法庭上只承認有證據的部分,其餘一概否認。
律師質疑劉彩萱聲稱為剴剴花30萬元辦法會的真實性,指出未見相關收據或照片證明,且疏文內容僅為祈求自己免於牢獄之災和高額賠償,顯示其漠視生命、毫無悔意。鑑於剴剴在「人間地獄」中受虐115天,告訴代理人請求法官判處劉彩萱115年總刑期或無期徒刑,劉若琳則求刑18年。
聽取量刑意見後,審判長進行延押訊問。檢察官認為被告涉犯重罪,有逃亡及勾串之虞,請求延長羈押禁見。被告律師則請法官依法審酌是否續押。
若懷疑孩童遭受虐待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社工協助,及時救援處於危機中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