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案的領銜人張克晉日前宣布退出,罷免團體「地動刪瑤」隨即尋求備補領銜人詹嘉文遞補的可能性。在經過多次詢問後,中選會已於5月2日下午提供備補領銜人依法遞補的同意書參考範例。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領銜人退出後,若要由備補領銜人遞補,需取得提議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的書面同意。吳思瑤罷免案第一階段合規提議人數為4108人,因此罷免團體需取得至少2054位原提議人的書面同意才能完成領銜人更換程序,這個數字接近第一階段罷免提議門檻。
「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表示,從5月1日至2日,他們已向中選會詢問三次關於官方書面格式的問題。中選會於5月2日下午回應,已透過電子郵件將同意書範本寄送給罷免案的媒體聯絡人。
根據中選會提供的範本,同意書需清楚註明同意備補領銜人依法遞補為提議人之領銜人,且提議人需簽名或蓋章,並填寫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及填表日期。
中選會也強調,有關「吃案」或「未給予行政指導」的指控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