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陳姓母親因不滿女兒在學校與同班男童發生衝突未獲公平處理,前往學校理論,被控在教室內辱罵男童「神經病」。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審理此案,因證據不足判決陳女無罪。
根據判決書,2023年1月,陳女的女兒與張姓男童因書本掉落事件發生推擠爭執。雖然導師曾進行協調,但陳女認為處理不公,幾天後帶友人前往學校尋求解決,並進入班級教室。
檢方指控陳女在教室內當眾辱罵張童「神經病」並要求其道歉,依成年人對兒童公然侮辱罪提起公訴。然而,陳女否認使用侮辱性字眼,表示只是詢問學生事發經過。
法院審理發現,唯一聲稱聽見陳女辱罵的證人是張童的特教助理員王女,而王女與陳女先前已有嫌隙。其他在場教職員包括班導師、教導主任、學務組長與校長均未聽見相關言詞,張童本人也未提及被辱罵,只描述對方情緒激動。
法院認為,若確有侮辱言詞,在場教師應有人聽見,但缺乏明確證詞佐證,因此判決陳女無罪。此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