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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警員涉嫌販售車籍資料 二審分別判刑6年及5年

高雄高等法院分院日前對兩名涉嫌洩漏車籍個資的警員作出二審判決。任職於高雄市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的宋姓警員及新北市瑞芳分局澳底派出所的侯姓警員,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分別被改判6年及5年徒刑,兩人均褫奪公權4年。

根據判決書,宋姓警員於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底期間,因經濟困難,同意透過「內政部警政署刑案資訊系統」為經營二手車行的姜姓友人及連姓男子查詢車籍個資,每筆收取1000元報酬,共查詢105筆資料。2023年10月,小港分局稽核時發現此一違規行為,隨即報請檢察官指揮搜索,並聲請羈押宋員、姜男及連男三人。

檢方擴大調查後發現,侯姓警員也涉及類似不法行為,於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間,以每筆500元或1000元的代價,為姜男、連男及林姓男子查詢共135筆車籍個資。

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宋員8年徒刑、侯員6年2月徒刑,兩人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從輕改判,但判決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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