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蘇姓男子因樓上鄰居浴室防水層失效,導致自家浴廁天花板漏水受損,向法院提出求償。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房屋折舊因素,判決樓上秦吳姓屋主須賠償新台幣3萬608元。
根據判決書,蘇男為台北市某區1樓房屋所有權人,因2樓秦吳姓屋主住家漏水問題,造成其浴廁天花板受損。經估價,修繕費用共計4萬5633元,包括材料費1萬6695元及工資2萬8938元,因此向法院提告求償。
秦吳姓屋主則辯稱,漏水原因是蘇男一樓浴廁施工時將隔牆拆除並向外擴建,加裝浴缸後導致二樓浴廁牆壁產生裂縫。他表示在補強二樓浴廁防水後,一樓已無漏水現象,並認為一樓浴廁天花板的斑駁痕跡是長期使用所致,非漏水造成。秦吳姓屋主還主張,若需賠償也應考慮房屋已使用22年的折舊問題。
法官勘驗蘇男提供的照片後,確認一樓浴廁天花板確實有明顯漏水痕跡,認定損害確因二樓浴廁防水功能失效所致。考量蘇男於民國92年1月購入該屋並進行裝潢,而漏水事件發生於112年,已超過設備耐用年限,法官最終判決秦吳姓屋主賠償3萬608元,超出部分的請求則予以駁回。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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