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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師輕生致房屋貶值 房東向遺屬索賠200萬獲判賠159萬

一名黃姓女美容師於2021年1月在租屋處輕生,導致房屋被視為「凶宅」。王姓房東認為房屋價值因此貶損,向死者母親提出200萬元的賠償訴訟。經過多次審理,最終高雄高分院判決黃母須在繼承女兒遺產範圍內賠償159萬元,全案已定讞。

根據判決書,黃女於2020年5月租屋經營美容工作室,但因經營不善背負經濟壓力,曾就診身心科,最終仍在租屋處輕生。王姓房東主張,黃女作為具有相當智識的成年人,應知輕生會導致房屋價值貶損,違反承租人保管義務,因此向遺產繼承人黃母求償。

一、二審法院原本認為,黃母並非租約上的連帶保證人,且房東事後一個月內就以相同租金出租給他人,難以證明房屋因成為凶宅而貶值,因此判王男敗訴。然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改判黃母應賠償159萬元。法院認為,黃女作為成年人應知在屋內輕生會造成房屋價格減損,而黃母未拋棄繼承,因此須在繼承遺產範圍內負責賠償。黃母不服上訴,但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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