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都更錯過11月這天 小心1100萬補助金全泡湯
好房網News記者王震濂/台北報導
你家社區有沒有 20 年以上?有沒有成立管委會呢?最重要的是社區想不想要自己來都更呢?根據內政部最新的公告,凡 30 年以上老屋辦理重建,或 20 年以上建物執行整建維護,社區最高可申請 1,100 萬元補助。而這次重點在調高自主都更前期與計畫擬訂金額,其中新增 100 萬元「第一桶金」用於成立更新會與前期規劃,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補助亦調高至 1,000 萬元,協助老舊社區打破資金僵局。
內政部說明,過去民眾自行推動都市更新,常面臨住戶整合不易、缺乏專業能力,且籌組更新會及啟動規劃階段需要預先投入經費等難題,因此,本次修正補助新增更新會成立作業及前期推動100萬元,委託專業團隊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前期規劃及相關作業,協助凝聚住戶共識、降低前期推動門檻及引進專業力量,站穩自主更新第一步。

至於在細節方面,內政部表示,最重要的是採地方政府初審、中央國土署複審的雙軌制,預計於 115 年 12 月 31 日截止。但一定得注意的是,因地方初審作業需要時間,新竹市、基隆市等地方政府多將收件截止日提前至 115 年 11 月 30 日。
而適用資格與屋齡方面,重建類房屋須達 30 年以上(由更新會發起人或立案更新會提案);整建維護類須達 20 年以上(由更新會、管委會或都市更新事業機構提案)。
另外內政部也提醒,在自主都更的前期,有著最高補助 100 萬元,所謂的第一桶金計畫,包含更新會成立作業補助最高 40 萬元,以及前期規劃作業最高 60 萬元,用於引進專業團隊協助整合與凝聚共識。至於計畫擬訂的中後期,則是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擬訂補助額度,上限由原本 800 萬元大幅調高至 1,000 萬元。
而在自主都更的限制方面,內政部表示,本補助經費受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年度預算額度限制,若預算用罄,將移至次年度辦理或停止受理;若是經國土管理署複審若需補正,地方政府與社區須於 3 個月內完成補正完竣,最多僅得展延 3 個月;屆期未補正即逕行退件。而且在5年條款中,案件核定完工經地方政府驗收結案後,竣工查驗日起 5 年內,受補助項目不得任意變更或拆除。若無故拆除或擅自變更,政府有權追回補助款。
中信房屋研展室副理莊思敏強調,不少社區常見的迷思,誤以為獲得 1,100 萬元補助後,就完全不需要自籌資金,其實補助主要涵蓋軟體面的規劃、估價與法律服務,後續興建工程仍需透過銀行融資與專案建築貸款支應。
面對 115 年 11 月 30 日地方收件截止日期的逼近,莊思敏建議,有意參與的管委會應立即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都更意願與自籌款籌措原則。同時,配合政府推動中的都市更新條例與危老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將能享有更完備的信用保證與配套支持,一舉實現老屋重建夢想。
Q: 申請內政部自主都更補助,社區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A: 若採重建方式,合法建築物屋齡須達 30 年以上;若採整建或維護方式(如外牆拉皮、加裝電梯),屋齡須達 20 年以上。且申請時須由已立案之都市更新會或公寓大廈管委會提出,並附上社區會議決議紀錄。
Q: 1,100萬元的補助款是一次性直接撥入社區帳戶嗎?
A: 不是。1,100萬為上限總額,採分階段撥付。前期推動最高撥付 100 萬元(含籌組 40 萬與規劃 60 萬);後續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審查通過後,再依規劃實績核撥最高 1,000 萬元補助款。
Q: 115年度的自主都更補助申請,最後截止日期是什麼時候?
A: 中央公告中央基金計畫截止日為 115 年 12 月 31 日,但因地方政府初審需要作業時間,包含新竹市、基隆市等大多數縣市已將地方收件截止日提前排定於 115 年 11 月 30 日,社區務必把握時間送件。
Copyright © 2022~2026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