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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自隆專欄/媒體高層不能「壓新聞」?那要編審制度幹甚麼!

政大退休教授鄭自隆認為,陳幸妤離婚事件,現在成了追討2300萬元的子女教育費,變成媒體在幫扁家「討債」,這樣的新聞還有追下去的意義? 翻攝網路 政大退休教授鄭自隆認為,陳幸妤離婚事件,現在成了追討2300萬元的子女教育費,變成媒體在幫扁家「討債」,這樣的新聞還有追下去的意義? 翻攝網路

鄭自隆
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退休教授

日前有自謂華視基層者向藍委王鴻薇「爆料」,謂華視新聞部主管「壓新聞」,要求不能出現民眾抱怨漢光演習聲音,連陳幸妤新聞的報導都有限制,「不能寫出趙建銘亂搞、以及兒子受傷的內容」,王鴻薇還透露,陳情人更直言,某人「為了總經理官位,討好政府高層」,質問總經理位置重要,還是監督政府,新聞自由重要?

這則新聞因涉及媒體內部鬥爭,因此其他的媒體都不願淌渾水,沒跟進報導;此事件有4個層面可以討論。

首先是媒體高層能不能「壓新聞」?2020年中天新聞被NCC下架,理由之一是媒體經營者介入新聞產製,這是蛋頭學者不食人間煙火的「浪漫想像」,媒體經營者不能介入新聞產製,那老闆們花錢辦報、燒錢開電視台幹甚麼?這是新聞「倫理」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媒體老闆因意識形態或政商因素而讓新聞走偏了,是自己失掉高度與媒體尊嚴,但除非明顯違法,否則法律無從判斷對錯,NCC以此作為撤照理由,是迎合當道,荒唐可議。

但華視同仁抱怨高層「壓新聞」,這是不同層次的問題;高層當然可以「壓新聞」,新聞的產製就是「守門」gatekeeping過程,從記者採訪開始事實上就是「壓新聞」的過程,問這個人而不問那個人、問這個問題而不問那個問題,採訪回來10餘分鐘的畫面,剪成90秒,這通通是在「壓新聞」,但這是記者對新聞價值的判斷;同樣的,高層或編審對新聞內容的取捨,何嘗不是新聞價值的判斷,不能動輒就指控這是「為執政黨擦脂抹粉」。

媒體基層同仁必須體會一件事情,媒體是科層組織,新聞出錯,被NCC、法院罰錢,被董事會K,都是高層要擋要承受的,被罰的錢也是由媒體支付,即使法院判定是個人的過錯,媒體也有連帶責任;這是科層組織的必然,也因此就必須有編審制度層層把關;如果記者大哥大姐不爽這種制度,就請選擇離職當個體戶,經營自媒體,光環獨享、責任自負。

其次是陳幸妤新聞的處理,陳幸妤是在8月12日「重出江湖」,當時陳幸妤與2001年的對待媒體的態度迥異,由潑辣飆罵而溫柔婉約,因此引起媒體的注意與跟風,從8月中旬一周密集的報導已經沒有題材了,連衣服、包包、鞋子、髮量、中午的魚湯都躍上新聞畫面,新聞徹底八卦化,更誘導民眾與名嘴捐錢辦愚民兼民粹審判的《鍘美藝術節》,成功轉移民眾對「毒油」的注意力,現在新聞變成轉向追討2300萬元的子女教育費,變成媒體在幫扁家「討債」,這樣的新聞還有追下去的意義?

華視同仁抱怨高層指導「不能寫出趙建銘亂搞、以及兒子受傷的內容」,對不起,「高層」是對的,說「趙建銘亂搞」,根本無從舉證,很容易被告,說「兒子受傷」,如何找到兒子查證,「高層」不讓寫是顧及新聞查證與平衡問題,是專業的把關。

第三是「不能出現民眾抱怨漢光演習聲音」,這必須回到事件event本身來審視,看看民眾是抱怨甚麼,事件有沒有影響性和衝突性,能否查證,而做到平衡處理;新聞不是撿到籃子都是菜,如果民眾只是抱怨「戰車聲音太吵」,這有甚麼報導價值?

最後,爆料者說華視新聞如此處理是有人「為了總經理官位,討好政府高層」,這是「巷子外的人講的話」(外行話),華視現在總經理是由公視總經理暫代,但這種暫代會一直延續到新董事會產生,由新董事長提名、董事會通過方得任命;董事會成員是誰?董事長是誰?現在沒有人知道,八字沒一撇,就說誰在爭總經理?

台灣論事兩極化,以顏色論對錯,任何爭議只要推向藍或綠的一方,就會有人讚聲呼應,而失去理性討論的空間,連媒體人討拍都是向藍綠的一端爆料,台灣媒體真是病得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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