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懂孩子行為背後的原因
(圖/AI生成)
(圖/AI生成)
某日晚上,一位媽媽拉著國中兒子走進派出所:「警察先生,我兒子偷家裡的錢,怎麼講都不聽,請你處理。」警察問孩子錢拿去做什麼?孩子挺著身子回答:「買戰鬥陀螺。」媽媽更生氣了:「你看,他一點悔意都沒有,六歲就偷過錢,他就是愛偷錢!」警察卻問:「除了家裡,你有偷過別人的錢嗎?」孩子很直接地回答:「沒有。」這句話讓警察沒有急著把孩子定義成「愛偷錢的人」,反而開始思考:同樣的行為,背後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心理原因。
如果從三位心理學先驅的理論來看,會得到三種不同的理解。佛洛伊德重視童年經驗與無意識,認為許多外在行為,其實受到內在欲望、壓抑與衝突影響;他的「本我、自我、超我」理論,也說明了欲望、現實與道德如何在人的內心拉扯。孩子明知不能偷錢卻反覆發生,也許值得進一步理解他的衝動與情緒從何而來。榮格則將人的心靈世界看得更廣,提出個人潛意識、集體潛意識與原型,並強調「個體化」:人成長的重要歷程,是逐漸認識那些自己不願面對、甚至壓抑的部分,將它們整合進完整的人格。阿德勒則把目光放到行為的「目的」,認為人會因自卑感而產生追求成長、能力與歸屬的動力;許多令人困擾的行為,也可能是在尋找存在感、認同或控制感。因此,比起只問孩子「他為什麼會這樣」,還可以多問一句:「他想藉這個行為得到什麼?」
警察於是分享自己年輕當刑警的經歷。長期偵辦幫派、暴力案件,曾經養成大聲斥責、講話粗魯的習氣,也因此吃過不少虧。他對孩子說:「叔叔知道你是好孩子,但習慣如果一直不改,終究會回過頭來傷害自己。今天也許只是拿家裡的錢,將來卻可能讓我們失去別人的信任,甚至失去自己珍惜的人。我們都可以看見自己的習氣,也可以重新選擇要成為什麼樣的人。」原本挺著身子、一臉防衛的孩子慢慢放鬆,眼眶也紅了。警察最後告訴他:「弟弟,你是叔叔的好朋友,以後歡迎來泡茶,我說我的故事,也聽你說你的故事。」孩子終於掉下眼淚,媽媽也伸手替兒子擦淚。離開派出所時,母子牽著手,一再向警察道謝。
佛洛伊德讓我們理解過去留下的痕跡,榮格帶我們看見內在尚未被整合的自己,阿德勒則提醒我們理解行為正在追求的目的與未來。三個學派觀點不同,卻讓我們學會從更多角度理解一個人。當我們只看見「偷錢」這個行為,很容易只剩下責罵;當我們進一步看見行為背後的衝突、情緒、需求與目的,教育才有機會真正走進孩子心裡。(故事題材為台南市警局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所長陳旭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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