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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霖閃兵案出庭認罪了!直言「會更謹慎做每一個選」律師團當庭求緩刑

陳柏霖今出庭認罪。(圖/翻攝自網路) 陳柏霖今出庭認罪。(圖/翻攝自網路)

(記者林瀚/綜合報導)新北地方法院今再度審理藝人閃兵案,首度傳喚藝人陳柏霖出庭。庭訊期間,陳柏霖對檢方指控的犯行全數認罪,僅針對量刑部分提出意見,希望法院能給予緩刑。公訴檢察官則指出,陳柏霖從接受徵兵體檢,到以不實方式變更體位並取得免役資格,中間相隔數年,因此建請法院函詢內政部役政司,以確認陳柏霖依法應服的役期。

庭訊結束後,陳柏霖離開法院時受訪表示,「未來我會更謹慎地做每一個選擇,多做對這世界有意義的事,我會尊重司法,全力配合法院程序,謝謝。」

陳柏霖今天在庭上坦承,當年是經由坤達介紹,認識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之後交付10萬元現金給對方,並以佯裝高血壓的方式規避兵役。

針對檢方起訴內容,陳柏霖的律師主張,檢方認為陳柏霖沒有自首,因此犯後態度不佳,但自首制度本身是法律為鼓勵犯罪者主動認罪所設的減刑寬典,不能因當事人未選擇自首,就反過來將此作為要求從重量刑的理由。

律師也針對檢方以藝人具有高知名度、享有公眾人物紅利為由求處較重刑度提出意見,強調陳柏霖涉及閃兵行為時僅27歲,當時演藝事業仍處於發展及啟蒙階段,知名度與目前的情況不能相提並論,希望法院在量刑時一併納入考量。

辯方進一步指出,陳柏霖在2010年間涉及閃兵行為之前,長期沒有犯罪紀錄,而犯案後至今約15年間,也沒有其他違反刑事法律的紀錄,整體品行良好。如今面對司法程序,他也已坦承犯行並表達悔意,辯方認為其犯後態度良好,但檢方在求刑時並未充分將相關情況納入考量。

至於陳柏霖實際應服役期究竟多久,律師表示,檢方起訴時認定役期為1年10個月,但由於兵役相關法規之後曾經修正,依陳柏霖行為當時的規定,役期應為1年,因此希望法院進一步釐清。

另一名辯護律師則表示,綜合本案相關事證以及陳柏霖接受偵查、審理的情況來看,經過此次司法程序後,應已沒有再犯之虞,因此盼法官審酌其犯案背景、犯後態度及多年來的生活情況等因素,給予緩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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