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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控家寧偷改「眾量級」密碼!法院判無罪關鍵原因曝光

網紅家寧(右)被控未經允許變更眾量級YouTube頻道密碼,11日一審宣判認定家寧無罪。(圖/翻攝自網路) 網紅家寧(右)被控未經允許變更眾量級YouTube頻道密碼,11日一審宣判認定家寧無罪。(圖/翻攝自網路)

(記者林瀚/綜合報導)YouTuber頻道「眾量級」昔日情侶檔Andy與家寧分手後,雙方因頻道歸屬問題衍生爭議。Andy先前控告家寧,指控她未經同意更改「眾量級」YouTube頻道帳號的登入密碼,涉嫌觸犯妨害電腦使用中的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不過,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從兩人分手後的通訊軟體對話及電子郵件等證據來看,家寧更改密碼,是因Andy先自行變更頻道收款地址,為了阻止男方後續進行驗證才採取相關行動,因此並非「無故」變更,最終判決家寧無罪。

法院在判決中說明,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所稱的「無故」,是指行為人欠缺法律上的正當理由。至於理由是否具有正當性,不能只看單一行為,而必須綜合考量行為目的,以及事發當下涉及的人、事、時、地、物等各項情況,同時衡量另一方受到干擾或侵害的程度,再判斷相關行為造成的妨害,是否已超出一般社會通念可以接受的範圍,進而認定是否具有違法性,以及有無阻卻違法事由。

合議庭根據Andy與家寧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電子郵件等相關證據進行判斷,認為整起事件的起因,是Andy在沒有事先通知家寧的情況下,逕自將頻道的收款地址改成自己的戶籍地址。家寧發現後曾向Andy提出質疑,但未能即時獲得回應,因此才進一步更改頻道密碼,希望阻止Andy完成後續驗證程序。法院認為,以一般社會通念衡量,家寧採取相關行動仍具有一定的正當理由。

合議庭進一步指出,「眾量級」YouTube頻道是家寧與Andy交往期間長期共同經營的成果,兩人在分手之後,只要其中一方對頻道採取片面處置,另一方對相關動作高度敏感也屬合理。因此,法院認定家寧變更頻道密碼的行為,尚未超越一般社會通念可以容忍的程度,也不具有實質違法性。

由於家寧的行為並不符合「無故」變更頻道密碼的情況,因此與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的構成要件不符,新北地方法院最終判決家寧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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