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其祿專欄/無人機要成為護國神山 就不能只當軍火買
2026-08-12 15:00
鉅聞天下|作者 張其祿 /國立中山大學政治經濟學系特聘教授
國防需求只是起點,不應成為產業終點
行政院提出《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規畫自2026年8月至2031年底,編列最高2,100億元特別預算,採購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及小型自殺無人艇。面對台海安全威脅與新型態戰爭,強化無人載具戰力確有必要,行政院也期待藉此帶動電池、光電、人工智慧、通訊及軟體等產業鏈。
但真正的問題是:台灣究竟要把無人載具當成一批數年內完成採購的軍事裝備,還是下一個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國家戰略產業?
如果答案是後者,目前以國防部為主管機關、以軍事採購及特別預算為核心的行政院版本,恐怕仍把問題做小了。行政院版雖提到厚植國防產業與非紅供應鏈,但法律制度的核心仍是國軍裝備的獲得、產製、維修與訓練,本質上仍較接近一部「軍事採購條例」,而不是完整的「產業發展條例」。
第二座護國神山,不能只有軍方一個客戶
如果政府真希望把無人機打造成「第二座護國神山」,就更不能將它等同於軍需產業。
台積電之所以成為護國神山,不是因為它只生產飛彈裡的晶片,而是因為半導體廣泛進入手機、汽車、AI、醫療、通訊與全球民生產業。無人機也是如此。
政府資料顯示,2025年台灣無人機整體產值已達129億元,較前一年成長逾2.5倍;整機外銷更由2024年的1.4億元增加至29.5億元,政府並設定2030年產值400億元的目標。目前已有超過267家業者投入系統整合及關鍵零組件供應鏈。
而無人機的應用,也早已從戰場擴展到農業、物流、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巡檢與醫療運輸等領域。國防需求可以提供產業起飛的第一批訂單,但真正支撐規模經濟與國際競爭力的,必然是軍民通用與更廣大的商業市場。
主管機關的問題,是政策工具是否適配
這也涉及主管機關應該是國防部還是經濟部。
問題不在國防部有沒有優秀人才,而在不同部會具有不同的組織任務。國防部的專業在建軍、作戰需求、軍品規格與武器獲得;但發展一個產業需要科技研發、中小企業扶植、投融資、產業聚落、人才培育、國際認證、市場拓銷與供應鏈整合,這些本來就是經濟部的政策工具。
更值得注意的是,行政院早已核定2025至2030年的「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投入442億元,而且正是由經濟部統籌,整合國科會、交通部、數發部與國防部等機關。
既然既有442億元的產業發展政策由經濟部統籌,為何新增規模更大的2,100億元政策工具後,反而要另外建立一套由國防部主管的制度?這兩套政策如何整合,才是立法院最應追問的問題。
這也是國民黨與民眾黨版本較值得肯定之處。兩者都把經濟部放在產業發展的核心位置,國防部則負責國防需求與軍事運用。
產業發展不能只靠一筆特別預算
另一個核心問題是財政制度。
行政院版本的2,100億元特別預算具有明確期限,原則上執行至2031年底,期滿雖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但仍屬期間性的政策工具。
然而,建立戰略產業需要的是十年、二十年的研發、人才、量產、標準、認證與國際市場累積,不是一筆採購預算執行完畢就能完成。
因此,真正的產業政策應建立常態性的年度預算機制,使國會每年都可以重新檢驗政策目標、資源配置與執行成果。
國民黨版雖把總規模提高至2,400億元,卻主張每年400億元、連續六年循年度預算程序編列。
所以真正的爭點不是「2,100億還是2,400億」,而是:台灣要的是一次性的巨額採購授權,還是一套可以逐年檢驗、調整與課責的長期產業政策?
監督不能只看錢有沒有花完
特別預算並非沒有國會與審計監督,真正值得擔心的是,監督最後是否只剩下採購進度與預算執行率,而沒有檢驗產業政策的實際成效。
國民黨版本即要求每年評估無人載具預算所創造的本土產值、科技就業與薪資,以及民用商業化和外銷產值,並將報告送立法院備查。單一採購案超過一億元,也須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每三年還要進行獨立的戰力、產業發展及國際競爭力評估。而這也真正問到了關鍵的問題:2,000多億元究竟換來多少技術自主?養出多少本土企業與人才?創造多少民用市場與出口?
過去審計及監察資料已一再顯示,重大國防採購及無人機運用並非不存在需求評估、訓練量能及執行績效落差。因此,愈是高金額、高技術門檻且具有資訊不對稱的政策,就愈需要嚴格的外部績效監督。
軍用很重要,但市場不能只在戰場
台灣近年正在切入民主國家的非紅供應鏈,軍用及軍民兩用無人機當然存在國際市場。但軍品出口受到外交、安全、出口管制與最終用途限制,不可能像一般商業產品一樣自由擴張。
因此,台灣除了軍事訂單,更應積極發展物流、農業、巡檢、救災、醫療等民生用途,以及飛控、通訊、感測、AI、馬達與其他關鍵零組件的國際市場。
軍事需求可以帶動產業起飛,民用市場與全球供應鏈才能決定它最後能飛多遠。
台灣真正需要的是產業發展條例
從這個角度看,藍白版本真正值得參考的地方,不只是主管機關或預算金額不同,而是將政策視野從「買無人機」擴大到「建立無人機產業」。
國民黨版強調軍民通用科技、國產化、中小企業及績效評估;民眾黨版則進一步納入產業發展綱領、可信任供應鏈、國際市場、人才培育、先進空中交通與非軍用採購。
未來朝野協商,不應只是替行政院版本多加幾句「產業發展」,而應重新確立整部法律的定位:由經濟部負責產業發展,國防部負責軍事需求與軍品採購;產業扶植回歸長期年度預算,急迫國防需求則另行處理;並建立明確的KPI、國會監督與第三方績效評估。
因此,未來立法仍應以藍白版本共同揭示的「產業發展、經濟部主責、長期培力、績效監督」作為制度骨架,再納入行政院所強調的國防急迫需求。
國防可以是需求的起點,卻不能成為產業的終點。護國神山不是靠一筆特別預算買出來的,而是靠技術、人才、市場與制度,長期累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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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需求只是起點,不應成為產業終點
行政院提出《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規畫自2026年8月至2031年底,編列最高2,100億元特別預算,採購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及小型自殺無人艇。面對台海安全威脅與新型態戰爭,強化無人載具戰力確有必要,行政院也期待藉此帶動電池、光電、人工智慧、通訊及軟體等產業鏈。
但真正的問題是:台灣究竟要把無人載具當成一批數年內完成採購的軍事裝備,還是下一個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國家戰略產業?
如果答案是後者,目前以國防部為主管機關、以軍事採購及特別預算為核心的行政院版本,恐怕仍把問題做小了。行政院版雖提到厚植國防產業與非紅供應鏈,但法律制度的核心仍是國軍裝備的獲得、產製、維修與訓練,本質上仍較接近一部「軍事採購條例」,而不是完整的「產業發展條例」。
第二座護國神山,不能只有軍方一個客戶
如果政府真希望把無人機打造成「第二座護國神山」,就更不能將它等同於軍需產業。
台積電之所以成為護國神山,不是因為它只生產飛彈裡的晶片,而是因為半導體廣泛進入手機、汽車、AI、醫療、通訊與全球民生產業。無人機也是如此。
政府資料顯示,2025年台灣無人機整體產值已達129億元,較前一年成長逾2.5倍;整機外銷更由2024年的1.4億元增加至29.5億元,政府並設定2030年產值400億元的目標。目前已有超過267家業者投入系統整合及關鍵零組件供應鏈。
而無人機的應用,也早已從戰場擴展到農業、物流、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巡檢與醫療運輸等領域。國防需求可以提供產業起飛的第一批訂單,但真正支撐規模經濟與國際競爭力的,必然是軍民通用與更廣大的商業市場。
主管機關的問題,是政策工具是否適配
這也涉及主管機關應該是國防部還是經濟部。
問題不在國防部有沒有優秀人才,而在不同部會具有不同的組織任務。國防部的專業在建軍、作戰需求、軍品規格與武器獲得;但發展一個產業需要科技研發、中小企業扶植、投融資、產業聚落、人才培育、國際認證、市場拓銷與供應鏈整合,這些本來就是經濟部的政策工具。
更值得注意的是,行政院早已核定2025至2030年的「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投入442億元,而且正是由經濟部統籌,整合國科會、交通部、數發部與國防部等機關。
既然既有442億元的產業發展政策由經濟部統籌,為何新增規模更大的2,100億元政策工具後,反而要另外建立一套由國防部主管的制度?這兩套政策如何整合,才是立法院最應追問的問題。
這也是國民黨與民眾黨版本較值得肯定之處。兩者都把經濟部放在產業發展的核心位置,國防部則負責國防需求與軍事運用。
產業發展不能只靠一筆特別預算
另一個核心問題是財政制度。
行政院版本的2,100億元特別預算具有明確期限,原則上執行至2031年底,期滿雖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但仍屬期間性的政策工具。
然而,建立戰略產業需要的是十年、二十年的研發、人才、量產、標準、認證與國際市場累積,不是一筆採購預算執行完畢就能完成。
因此,真正的產業政策應建立常態性的年度預算機制,使國會每年都可以重新檢驗政策目標、資源配置與執行成果。
國民黨版雖把總規模提高至2,400億元,卻主張每年400億元、連續六年循年度預算程序編列。
所以真正的爭點不是「2,100億還是2,400億」,而是:台灣要的是一次性的巨額採購授權,還是一套可以逐年檢驗、調整與課責的長期產業政策?
監督不能只看錢有沒有花完
特別預算並非沒有國會與審計監督,真正值得擔心的是,監督最後是否只剩下採購進度與預算執行率,而沒有檢驗產業政策的實際成效。
國民黨版本即要求每年評估無人載具預算所創造的本土產值、科技就業與薪資,以及民用商業化和外銷產值,並將報告送立法院備查。單一採購案超過一億元,也須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每三年還要進行獨立的戰力、產業發展及國際競爭力評估。而這也真正問到了關鍵的問題:2,000多億元究竟換來多少技術自主?養出多少本土企業與人才?創造多少民用市場與出口?
過去審計及監察資料已一再顯示,重大國防採購及無人機運用並非不存在需求評估、訓練量能及執行績效落差。因此,愈是高金額、高技術門檻且具有資訊不對稱的政策,就愈需要嚴格的外部績效監督。
軍用很重要,但市場不能只在戰場
台灣近年正在切入民主國家的非紅供應鏈,軍用及軍民兩用無人機當然存在國際市場。但軍品出口受到外交、安全、出口管制與最終用途限制,不可能像一般商業產品一樣自由擴張。
因此,台灣除了軍事訂單,更應積極發展物流、農業、巡檢、救災、醫療等民生用途,以及飛控、通訊、感測、AI、馬達與其他關鍵零組件的國際市場。
軍事需求可以帶動產業起飛,民用市場與全球供應鏈才能決定它最後能飛多遠。
台灣真正需要的是產業發展條例
從這個角度看,藍白版本真正值得參考的地方,不只是主管機關或預算金額不同,而是將政策視野從「買無人機」擴大到「建立無人機產業」。
國民黨版強調軍民通用科技、國產化、中小企業及績效評估;民眾黨版則進一步納入產業發展綱領、可信任供應鏈、國際市場、人才培育、先進空中交通與非軍用採購。
未來朝野協商,不應只是替行政院版本多加幾句「產業發展」,而應重新確立整部法律的定位:由經濟部負責產業發展,國防部負責軍事需求與軍品採購;產業扶植回歸長期年度預算,急迫國防需求則另行處理;並建立明確的KPI、國會監督與第三方績效評估。
因此,未來立法仍應以藍白版本共同揭示的「產業發展、經濟部主責、長期培力、績效監督」作為制度骨架,再納入行政院所強調的國防急迫需求。
國防可以是需求的起點,卻不能成為產業的終點。護國神山不是靠一筆特別預算買出來的,而是靠技術、人才、市場與制度,長期累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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