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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配徐春鶯遭控受中共指示介入台灣選舉 一審重判七年徒刑

中配徐春鶯遭控受中共指示介入台灣選舉,一審重判七年徒刑。資料照片 中配徐春鶯遭控受中共指示介入台灣選舉,一審重判七年徒刑。資料照片

(鉅聞天下/綜合報導)中國籍配偶徐春鶯被控接受中共相關人員指示,先後在台北市長及總統大選期間為特定候選人站台助選,新北地方法院依反滲透法等多項罪名,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法院認定其行為嚴重破壞台灣憲政秩序並危害國家主權。

根據法院新聞稿,徐春鶯於民國八十七年入境台灣後取得身分證,長期活躍於陸配服務領域,曾任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及中華兩岸婚姻聯盟理事長。她與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多次以服務陸配事務為名前往中國大陸參與活動,期間結識中共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主任楊文濤,以及中共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民革)上海市委員會祖統會副主任孫憲,雙方長期保持密切聯繫,徐春鶯並持續向二人彙報台灣政情與選情動態。

判決指出,徐春鶯於一一○年五月向楊文濤報告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有意參選台北市長,且希望爭取陸配族群支持,楊文濤隨即指示徐春鶯與鍾錦明全力支持黃珊珊。徐春鶯同時向孫憲通報此事,亦獲得應允與指示。二人隨後為黃珊珊籌組新住民後援會,由鍾錦明出任會長,並於一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黃珊珊競選總部成立大會上公開站台造勢。

其後,徐春鶯依孫憲指示持續與黃珊珊互動往來。一一二年一月起,她進一步與時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接觸,獲悉民眾黨有意成立新住民委員會並延攬她擔任主委,甚至考慮將她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徐春鶯將與民眾黨的聯繫進展向楊文濤及孫憲報告,確認支持柯文哲參選總統符合中共政策立場後,便依指示要求民眾黨將她列入不分區安全名單,同時動員陸配群體為柯文哲助選。她不僅於一一二年十一月出席民眾黨記者會受訪替柯文哲宣傳,更在一一三年一月十二日選前之夜公開為柯文哲站台。

除介入選舉外,徐春鶯還涉及多項犯行。檢調發現,徐春鶯自2020年至2025年間,經營地下匯兌業務,替他人辦理新台幣、人民幣及美元匯兌,累計達2875萬餘元,獲利約24萬元涉犯銀行法。另外,她與集智顧問負責人羅穎涉協助孫憲以不實資料申請來台,並夥同徐的女兒卜啓正詐貸2697萬元。

徐春鶯否認違反反滲透法、假商務之名助孫憲來台,坦承地下匯兌、向銀行詐貸;檢方認為,徐、鍾2人甘於淪為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工具,透過干預我國選舉制度換取滲透來源的資源挹注,藉機牟取個人在兩岸間的買辦地位,不宜輕縱,並請法院審酌,徐春鶯於不分區提名資格爆發國籍爭議後,竟可透過楊、孫為其運作取得註銷中國户籍證明,這種「敵暗我明」惡劣手段,若遭如法炮製,可能使相關主管機關疲於奔命查核,也可能讓民眾對政黨候選人的背景產生資訊落差,恐使我國民主選舉制度的公信力蕩然無存。

至於卜啓正、羅穎與徐一同向銀行詐貸2697萬元,卜求刑2年6月、羅2年10月;羅另夥同徐協助滲透來源即孫憲,假商務之名來台,此部份羅求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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