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再添潛逃遭通緝!陸籍妻發放未核准中藥及快篩賄選 二審改判3年6月
郭再添潛逃遭通緝。法務部調查局官網
郭再添潛逃遭通緝。法務部調查局官網
(鉅聞天下/綜合報導)國民黨籍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因地下匯兌案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定讞,卻在入獄前潛逃,遭檢方發布通緝。其陸籍配偶王曉燕則因在選舉期間,將未經衛福部核准的「蓮花清瘟膠囊」及「DEWEI快篩試劑」自境外運入台灣,分送給選區選民,一審依轉讓禁藥罪判處6月徒刑,經檢方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二審改依行求賄賂罪,重判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4年。
郭再添從事地下匯兌遭查獲,2025年經法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定讞,屏東地檢署隨即發出入監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報到服刑,但郭再添卻行蹤不明,檢方於同年5月正式發布通緝令,目前仍在追緝中。
檢方調查發現,郭再添與妻子王曉燕在2022年底屏東縣議員選舉期間,以無黨籍身分參選並順利當選。然而選舉期間,兩人涉嫌接受中國資金,將未經台灣衛福部核准的「蓮花清瘟膠囊」及「DEWEI快篩試劑」運入台灣。王曉燕更在兩人經營的「大益火車民宿」臉書粉絲專頁公開發文,內容提及「廣東飛臺茶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郭再添我老公……鄉親好友們,周邊親友有陽性反應可來郭再添服務處領取一份治療新冠的中藥,清瘟膠囊效果很好」,並在競選服務處將上述物資分送給前來索取的選民。
一審時,屏東地方法院認定王曉燕構成轉讓禁藥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1年。檢方認為判決過輕,提起上訴,主張王曉燕將禁藥及未核准醫療器材發放給選區內多名不特定民眾,其行為足以影響並動搖具有投票權選民的投票意向,應以賄選罪論處。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王曉燕為幫助郭再添順利當選議員,透過社群媒體貼文宣傳,再以轉讓禁藥「蓮花清瘟膠囊」及未經核准擅自輸入的醫療器材「DEWEI快篩試劑」等方式,對選區選民行求賄賂。法院指出,此舉不僅嚴重妨害選舉的公正、公平與純潔性,同時危及民眾用藥安全,行為實屬不當,因此改依行求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
至於檢方起訴指控王曉燕接受中國台辦官員資助物資,涉嫌違反「反滲透法」部分,高雄高分院認為,郭再添長期在中國經商人脈廣闊,「連花清瘟」為當地常見成藥,無直接證據證明該批物資係境外敵對勢力為干預選舉所資助,不排除係私人情誼或自費購買,因檢方舉證不足,此部分不另為無罪諭知,全案仍可上訴。
Copyright © 2022~2026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