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廣告中...

公務員赴陸探親須提交親友聯絡資訊 陸委會強調屬必要掌握範圍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資料照片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資料照片

(鉅聞天下/綜合報導)公務員前往中國大陸探親時,須向服務機關提供當地親友名單及聯絡電話,此規定近日引發部分公務員反彈,認為涉及過多個人隱私。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6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強調這些資訊屬於政府「需要知道、必須要知道」的範疇,相關要求仍屬合理妥適,並未過度侵犯公務員的個人隱私權。

根據現行規定,簡任第10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且未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業務的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陸時,仍須事先向所屬單位提出申請。梁文傑說明,若以探親為由前往,應提供在陸親友的姓名與聯絡電話;以旅遊為目的者,須檢附行程表;若赴陸參加會議,則需提供邀請函或相關證明文件。他進一步指出,公務員既以探親名義請假,理應說明探訪對象為何;至於聯絡電話部分,若攜帶原有手機赴陸,當地聯絡號碼可能就是平時使用的門號。旅遊行程方面,目前也並未要求逐日詳列細節,即便是親友自行組團再委由旅行社規劃客製化行程、代訂交通住宿,只要提供相關行程表即可。

面對外界質疑要求提供親友名單及聯絡方式恐違反比例原則,梁文傑重申,相關規定「應該還算妥適」,僅是政府在管理上必須掌握的基本資訊,並無過度侵犯隱私之虞。

另一方面,中國國務院日前公布《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預計9月15日正式施行,其中新增條款涉及違反出口管制及技術進出口管理等情形者,可被限制出境。梁文傑對此表示,中共長期以來對本國及外籍人士出入境採取高度管控,新規實質上是將既有做法予以法制化。他特別提醒在中國大陸投資或工作的科技業、半導體業台商及台籍幹部應提高警覺,審慎進行風險評估,以免因不熟悉相關規定而誤觸限制紅線。


現正直播
APP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