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被大陸村長吸收當共諜 回台刺探金門軍事機密 判刑3年2月定讞
最高法院。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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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聞天下/綜合報導)高雄一名台商錢家兆因長期往返中國大陸經商,結識福建省廈門市某村王姓村長後遭到吸收,成為共諜。他返台後積極企圖發展間諜組織,鎖定金門防衛指揮部退伍排長,要求對方引介現役軍人並提供軍事相關資料,所幸對方未配合且主動通報軍方,全案因此曝光。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有期徒刑3年2月的判決,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內容,錢男於2015年至2016年間頻繁前往大陸洽談生意,期間認識王姓村長並遭其吸收。王姓村長承諾,若錢男協助在台發展共諜組織成功,將給予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的金錢報酬。錢男為貪圖利益,竟罔顧國家安全,同意為大陸方面效力。
2021年5月間,錢男開始付諸行動,主動接觸一名曾任金門防衛指揮部金門守備大隊戰車營機步連排長的文姓退伍軍人,要求文男利用過去在部隊中的人脈,聯繫現役軍人。錢男更指名索取軍方「識別證」及相關機密資料,計畫將這些情資轉交給王姓村長,藉此逐步建立共諜網絡。
然而文男並未受騙上當,不僅拒絕配合,還將此事回報給昔日部隊同袍。軍方獲報後高度重視,隨即報請高等檢察署展開偵辦。檢方偵查終結後,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對錢男提起公訴。
一審由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法院認定錢男無視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僅為貪圖小利便企圖發展共諜組織,行為實屬不該。不過法院也考量錢男自始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加上他所接觸的對象並無配合發展組織之意,未造成實際危害,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於17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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