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廣告中...

竹北天坑案一審結果出爐 縣長楊文科無罪 兩名公務員遭重判

新竹縣長楊文科。翻攝臉書 新竹縣長楊文科。翻攝臉書

(鉅聞天下/綜合報導)新竹縣竹北天坑案今日一審宣判,新竹縣長楊文科獲判無罪,但時任工務處長江良淵及承辦人員黃彧思因默許建案在勒令停工期間違法施工長達77天,被認定圖利建商約新台幣3984萬元,分別遭判處6年6月及5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源於豐邑機構旗下「豐采520」建案涉嫌偷工減料,導致天坑事件發生,危及周邊民眾安全。新竹地檢署認為楊文科等公務員涉嫌背棄職責、圖利護航豐邑機構,將楊文科等12人提起公訴。新竹地方法院今日下午4時宣判,楊文科獲判無罪。

根據判決內容,江良淵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被判處5年4月、褫奪公權4年,另犯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2年8月、褫奪公權3年,合併應執行6年6月、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來源可疑財產新台幣1483萬5000元。黃彧思則被判處5年2月、褫奪公權3年。

法官指出,江良淵與黃彧思身為公務員理應奉公守法,卻在「豐采520」建案遭勒令停工期間,默許業者違法施工77天,使建商豐邑建設及頌恩公司共獲取不法利益3984萬801元。此外,江良淵遭查扣的1483萬5000元來源可疑財產,在檢方要求說明時竟提出不實陳述,嚴重破壞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

不過法官也認定,豐邑建設申請復工後,黃彧思擬定簽呈及江良淵核定均有所依據,並非憑空捏造,且無證據證明兩人明知內容不實仍故意登載,因此不構成登載不實公文書罪。

楊文科透過書面聲明表示,法院已認定他與工務處人員在復工部分均屬無罪,證明復工程序確實依法行政。但對於江良淵、黃彧思另涉圖利罪遭判有罪一事,他深感遺憾,並表態支持兩人上訴捍衛清白。


現正直播
APP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