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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應戴電子腳鐐也看黨證? 平秀琳:柯文哲拿不掉「就是為了羞辱他」

平秀琳批評,徐春鶯及柯文哲交保後要掛電子腳鐐,那為什麼鄭文燦不用,法官應該說清楚。翻攝52新聞 平秀琳批評,徐春鶯及柯文哲交保後要掛電子腳鐐,那為什麼鄭文燦不用,法官應該說清楚。翻攝52新聞

(記者孫福應/綜合報導)新住民發展協會名譽理事長徐春鶯,涉嫌接受中資替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及台北市長參選人黃珊珊造勢及宣傳活動,被新北檢依《反滲透法》、《銀行法》、《刑法》等罪起訴,求刑21年6月,併科2300萬元罰金。法官裁定徐春鶯200萬元交保,同時實施科技監控,但因電子腳鐐「缺貨」,新北地檢署火速提抗告,昨(10日)經設備商緊急從中南部調貨後,徐春鶯已完成科技監控。

「今日平評理」主持人平秀琳表示,徐春鶯的案子可以看出台灣司法原則「無罪推論」的荒謬性,徐春鶯原先被法院判決中要求要科技監控,但因「缺貨」所以改判她星期一、三、五要到轄區派出所報到,可見在法官的心中,電子監控的作用其實與定期到派出所報到的作用一樣,並不是一定要電子監控。

平秀琳說,徐春鶯有沒有能力逃亡,是她應否配掛電子監控設備的主要關鍵,因為24小時全天候回報行蹤的電子監控,是一項具侵犯人權的裁定,但現在台灣電子監控卻已經十分普遍,只要是社會上關注的案件,法官大都裁定嫌犯需配掛電子監控。

如果「電子監控」是如此的必要,台灣的法院應該要採購大量的電子腳鐐等設備,平秀琳說,現在卻傳出缺貨,讓徐春鶯可以用定期報到取代電子監控,這是司法體系整體應該考量的,不是檢察官覺得應該要,就一定要給嫌犯掛上。

平秀琳說,全台最知名掛上電子腳鐐的人,莫過於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他7000萬交保還要戴電子腳鐐,他曾批評「這就是賴清德想要24小時監控我」,要在電子腳鐐上寫上賴清德的名字,法官到現在還認為柯文哲會棄保潛逃嗎?以台灣社會目前的氣氛,柯文哲要丟掉7000萬逃潛的機會並不高。

平秀琳說,人人都認識柯文哲,他要逃離台灣真的是高難度的任務,法院給他掛電子腳鐐,應該是防逃作用不高、污辱性極強的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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