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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應曉薇遭延長境管及科技監控8個月 北院裁定逃亡之虞仍存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境管及科技監控8個月。資料照片/張麗娜攝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境管及科技監控8個月。資料照片/張麗娜攝

(鉅聞天下/綜合報導)台北地方法院近日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及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自5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並繼續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個月,雙方均可提出抗告。

北院先前審理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案,今年3月26日一審宣判,柯文哲依貪污等罪遭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應曉薇則因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及洗錢罪,被判處1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6年。兩人原先的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期間於5月14日届滿。

北院在裁定中指出,審酌兩人所受刑度甚重,現階段為規避後續可能面臨的刑罰執行及財產沒收,逃亡風險已明顯提升。法院同時認定,柯文哲與應曉薇均具備在境外生活的經濟能力與條件,有相當理由足認兩人存在逃亡之虞,因此有延長管制的必要,並於5月12日正式作出裁定。

根據一審判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收受210萬元賄賂,另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並與同案被告李文宗、李文娟透過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柯文哲、吳欣盈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款項共計6134萬餘元,還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約827萬元支付競選總部員工薪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法院並宣告鼎越公司應沒收逾121億元。

應曉薇部分,北院認定她收受沈慶京給予的5250萬元賄款,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全案11名被告中共有9人遭判有罪,目前案件已進入上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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