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待遇調整走向法制化 行政院完成院版草案審查將送立院
行政院完成院版「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草案」。資料照片
行政院完成院版「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草案」。資料照片
(鉅聞天下/綜合報導)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法制化議題持續受到各界關注,除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率先提出相關草案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亦已完成院版「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草案」研擬工作,目前已報請行政院審查完竣,待排入院會討論通過後,將依程序送交立法院審議。
翁曉玲等立委先前提出的版本,明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啟動軍公教人員年度待遇調整機制,且至少每四年須進行一次檢討。調整比率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綜合考量國家整體經濟環境等因素後訂定,且不得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的二分之一;惟當成長率為零或呈現負數時,則不予調整。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指出,為強化現行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機制,總處已依法制作業規定完成相關評估程序,並研擬院版草案。該草案規劃重點涵蓋多項面向,包括軍公教人員及待遇之定義、年度通案待遇調整的啟動條件與考量因素、調整程序、諮詢會之組成與委員遴聘方式,以及準用本條例之人員範圍與其待遇或薪酬相關事項,其中公教團體代表已一併納入草案條文規範。
在法制化方向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去年十月於立法院備詢時曾透露,未來待法制化完成後,將正式設立「軍公教員工待遇諮詢委員會」,其中外界高度關切的基層代表比例預計將達到兩成,藉此廣納第一線人員意見,使待遇調整機制更加完善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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