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銀行10分行洗錢防制嚴重失守 金管會祭出3200萬元銀行業史上最重罰鍰
台中銀涉洗錢重罰3200萬,刷新金融業開罰紀錄。台中銀行提供
台中銀涉洗錢重罰3200萬,刷新金融業開罰紀錄。台中銀行提供
(鉅聞天下/綜合報導)金管會今(12日)公布對台中商業銀行的裁罰結果,由於該行旗下10家分行自2024年4月起,在辦理21家企業戶存款開戶時,未建立妥善的認識客戶審查機制與網路銀行額度管控,且在後續客戶身分盡職審查、異常交易監控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等環節均出現重大缺失,金管會決定重罰新台幣3200萬元,寫下銀行業歷來最高裁罰紀錄。台中銀行晚間發布重大訊息回應,表示將依主管機關指示進行相關改善,強調公司營運一切正常,資本適足無虞。
此案源於台中地方檢察署先前偵辦發現,萬里開發公司負責人洪岳鵬涉嫌拉攏台中商銀6名經理及襄理,利用開設商號帳戶方式,協助博弈及詐騙集團進行洗錢,涉案金額逾36億元。金管會銀行局長童政彰在例行記者會上說明,經金融檢查及配合檢調調查後,確認台中銀潭子、中正、北屯、頭份、員林、斗南、西台中、台北、左營及霧峰等10家分行均存在嚴重內控缺失。
童政彰進一步指出,台中銀在辦理企業戶開戶作業時,對於首次往來、資本額偏低、無地緣關係且未能提出合理說明等高風險情形,竟未訂定相應的審查機制。各分行在客戶身分盡職審查、異常交易持續監控查證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等方面也普遍存在疏漏,顯示銀行未能完善建立並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由於缺失遍及多達10家分行,在認識客戶及交易監控上全面未落實洗錢防制作業,已非單一分行的個別事件,因此決定開出3200萬元的最高罰鍰。
金管會同時要求台中銀全面檢討相關缺失並研議改進措施,須在今年上半年內完成所有分行的清查作業,並於1個月內聘請外部專家,重新校準及完善洗錢防制機制。此外,金管會依據「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透過第二支柱監理審查要求台中銀增加作業風險的資本計提。以該行2025年底資本適足率14.8%估算,若要維持相同水準,台中銀需額外增提約26億元資本,否則資本適足率將下滑,進而影響業務承作能力。
針對外界關注台中銀行前董事長王貴鋒涉嫌花費公款租用豪車遭起訴,卻仍擔任常務董事,是否可能因此案去職?童政彰表示,王貴鋒因前案被停職3個月,也已離開董事長職位,已做過處分,這次則是公司治理效能不彰的新案,由於董事會屬合議制,須依責任地圖釐清責任,對究責層級不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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