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護病比入法通過 緩衝期暫定兩年 護師公會籲改革不容空轉
三班護病比入法通過,緩衝期暫定兩年。示意圖/pixabay
三班護病比入法通過,緩衝期暫定兩年。示意圖/pixabay
(鉅聞天下/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今(8日)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正式將「三班護病比」納入法律規範。衛生福利部隨即於下午召開研商會議,邀集各相關團體討論實施時程,會中暫定緩衝期為兩年,預計於117年5月正式上路。然而,此一時程與護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期望的116年12月底實施存在落差,引發各方不同意見。
護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麗琴會後受訪指出,公會原本主張116年12月即應全面實施,與衛福部規劃的時間點相差約五個月。她表示願意理性看待雙方歧見,但強調這段緩衝期絕對不能淪為「空窗期」,而必須是積極推動改革的「改革期」,應建立明確的階段性時程表,並釐清相關補助經費是否確實用於提升護理人員薪資及改善職場環境。陳麗琴說:「這畢竟是總統對我們的承諾,我們選擇相信政府。」但她也強調,具體時程尚未達成正式共識,仍需後續持續溝通。
出席會議的社區醫院代表、陽明醫院院長謝景祥透露,衛福部長石崇良在會中坦言,選擇延後至117年5月實施的關鍵考量,在於116年12月緊接著便是農曆春節期間,每年此時醫療量能本就較為吃緊,因此希望等整體情況趨於穩定後再正式實施,與會代表雖勉為其難但大致表示接受。不過,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顧問陳玉鳳在會中一度情緒激動,對兩年緩衝期表達強烈不滿,揚言將向監察院及地檢署提告。石崇良試圖緩頰,建議留待下次會議再行討論,陳玉鳳則直言:「希望下次開會討論時你就已經下台了。」
根據今日三讀通過的條文內容,醫院急性一般病床的三班護病比比例,將由中央主管機關綜合考量病人安全維護及護理人員勞動權益保障後訂定,並每三年檢討一次,必要時應予以調整。若醫院違反相關規定,將處以不等金額之罰鍰;累計受罰達三次且屆滿一年仍未改善者,主管機關得處以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停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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