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彈劾案確定5月19日表決 須76位立委同意方能通過
總統賴清德彈劾案排定於5月19日上午10時進行記名投票表決。資料照片
總統賴清德彈劾案排定於5月19日上午10時進行記名投票表決。資料照片
(鉅聞天下/綜合報導)立法院朝野黨團於今日(24日)經協商後達成共識,決議將總統賴清德彈劾案排定於5月19日上午10時進行記名投票表決,該日恰為賴清德就職滿兩周年的前一天。依據憲法規定,彈劾案須獲全體立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至少76位立委投下贊成票方能成立,表決時間為1小時。
此案源於去年底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拒絕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隨即啟動對賴總統的彈劾程序,並於去年12月26日表決通過彈劾案相關事務及時程安排。
在彈劾程序推進方面,立法院已於今年1月14日及15日召開公聽會,後續第二次審查會則排定於5月13日及14日舉行,完成審查後即進入19日的最終表決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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