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與女友捲個資案、討債風波 一審遭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
王大陸。(圖/摘自IG)
王大陸。(圖/摘自IG)
(記者林駿翰/綜合報導)藝人王大陸捲入個資外洩與討債爭議,新北地方法院於22日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其涉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案件仍可上訴;其女友、網紅闕沐軒同樣被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案中被告游翔閔與四海幫堂主陳子俊各被判3個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9萬元;而時任台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則因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被判處1年4個月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
案件起因於王大陸疑似委託逃兵集團處理兵役相關事宜,卻懷疑對方收取360萬元後未履行承諾,因而透過友人游翔閔,找上劉居榮協助查詢相關個人資料。另一方面,闕沐軒因與潘姓男子之間400多萬元投資糾紛未解,也透過人脈尋求協助追討款項,進而引發非法取得個資的爭議。
檢方調查指出,闕沐軒因誤信投資說法,最終損失高達440萬元,在對方入獄後仍未獲賠償的情況下,透過王大陸與游翔閔協助追討,並成立名為「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的通訊群組討論對策。過程中,游翔閔再委託陳子俊取得潘男家屬的個人資料,並回報相關資訊。
審理期間,王大陸、闕沐軒與劉居榮皆否認犯行;游翔閔與陳子俊則坦承違法行為,並表示願意與被害人進行和解。全案已於今年1月21日辯論終結,法院今日作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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