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炒股弊案持續延燒,一審判決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前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有期徒刑9年、寶佳集團前執行長唐楚烈有期徒刑8年。兩人限制出境出海處分於21日届滿,游迺文委任律師以其患病就醫、無逃亡之虞為由,向二審法院聲請停止限制出境出海處分,惟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審酌後,裁定自22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本案原定3月26日宣判,惟合議庭認為案情仍有待進一步釐清,決定再開辯論程序,並於14日開庭時排定28日、5月5日、12日及26日共4個庭期,分別傳喚各組被告進行辯論,預計全案將於5月26日辯論終結並擇期宣判。審判長當庭向被告表示「法院不是你們的敵人」,提醒各被告審慎思考哪些陳述對自身有利、哪些不利,想清楚再開口,合議庭將秉持公正立場進行審判。
針對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即將届滿一事,法官當庭徵詢檢辯雙方及游迺文、唐楚烈本人意見。檢察官主張限制出境出海處分有延長必要,並鑑於近年來被告逃亡案例頻傳,請求法院同時延長唐楚烈以個案手機自拍臉部向科技設備控管中心報到之監控措施。游迺文的律師則指出,游迺文為家中經濟支柱,需撫養年邁雙親及子女,且未持有外國護照,目前因病持續於醫院接受治療,加上定期至警局報到並遵期到庭,並無逃亡之必要及動機,懇請法院停止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唐楚烈則當庭表示無意見。
二審合議庭經審酌後認定,游迺文與唐楚烈涉犯重罪,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後續審理及判決確定後執行程序得以順利進行,裁定自22日起延長兩人限制出境出海處分8個月,唐楚烈另須繼續定期以個案手機自拍臉部向科技設備控管中心報到。
本案源於唐楚烈與寶佳公司投資主管邱裕元等人,為使寶佳集團利用股價落差從中賺取差價利潤,擇定遠東百貨股票作為操作標的,意圖抬高、壓低及影響遠百股價,製造遠百股票交易活絡之假象,並連續多次以高價買進低價賣出、相對成交及散布流言等手法非法操縱遠百公司股價。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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