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廣告中...

租賃條例修法加速推動 內政部:租霸下車條款等共識項目優先修法

民間團體與立委近日呼籲行政院儘速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內政部回應表示,將針對各界已有共識的項目優先推動修法,包括保障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等合法權益、允許房東對不良房客提前終止租約的「租霸下車條款」,以及強化公證契約的強制執行效力等內容。至於租期保障及限制租金漲幅等爭議較大的議題,則將持續審慎研議。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17日偕同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加快租賃條例修法腳步。內政部對此說明,此次修法目的在於更明確保障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權益,針對雙方面臨的需求與困境提供更清楚的法律保護,將加速整合各方意見,就衡平雙方權益且具共識的部分優先立法,同時也會依據各界意見持續精進修法內容。

內政部指出,租賃住宅市場牽涉房東、房客及租賃住宅服務產業等多方權益,記者會中提及的租期保障、租金調整機制、租霸排除及市場透明化等議題,均已納入研議範圍。不過,目前社會對部分修法方向仍存在歧見,尤其在「租期保障」及「限制租金漲幅」等議題上,各界對於是否可能衝擊租屋市場供給或帶動租金波動看法不一,需要審慎評估政策影響。內政部強調,將先就有共識的部分加速推動修法,確保制度設計兼顧公平性與可行性,促進租屋市場健全發展。

此外,針對近期有媒體報導部分房東以房客可申請「雙租補」為由調漲租金及電費,內政部說明,雙租補政策是考量部分民眾以分租形式居住,因此開放同住但非屬家庭成員者可分別申請租金補貼,以貼近租屋市場實際狀況;若有偽造租約等不法情事,一經發現將移送檢警偵辦。

內政部特別提醒,依據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在租賃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調漲租金,所收取的每度電費也不得超過電費單上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若房東違反上述規定,房客有權拒絕其要求,並可向當地消保或地政機關提出申訴或檢舉,房東如不改正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內政部同時呼籲地方政府應積極查處相關違規行為,切實保障房客的消費權益。


現正直播
APP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