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水庫不再支援台電緊急調度供電一事持續發酵,經濟部17日透過社群平台回應表示,翡翠水庫發電後的尾水仍可供應民生用途,屬於「一水多用」,並無浪費水資源的問題。經濟部同時指出,台北市方面要求針對加發電力額外收取每公噸3元的耗水補償費,換算後每度電需加收12.5元,遠遠超出合理購電成本,台電因此未同意另行簽署相關合約。
翡翠水庫管理局長林裕益日前宣布,由於台電不願簽署耗水補償費合約,翡翠水庫將停止支援台電緊急調度發電,並計畫於明年推動取得水力綠電憑證後,尋找民間潛力買家合作,藉此增加市庫收益。對此,台電回應指出,翡翠水庫發電屬再生能源,依電業法規定可自行選擇售電對象,若翡管局決定解約轉供綠電予民間企業,台電表示尊重。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台電依據現行合約向翡翠水庫購電,近三年累計金額已逾10億元,且每度單價持續攀升。若再加上翡管局要求的耗水補償費,合計每度電價將高達14.6元,相當於平均電價的3.86倍,經濟部直言「實在太貴了」,強調台電基於合理成本考量,無法同意額外簽署耗水費合約。
針對外界質疑「台灣不缺電,為何還要用水發電」,經濟部解釋,翡翠水庫運作以民生供水為優先、發電為輔助功能,發電後的尾水會儲存於下游壩堰,繼續供民生使用,水資源並未因發電而流失或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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