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內政部與經濟部聯合推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新制將於今年8月1日正式上路。未來凡新建、增建或改建且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物,須依每20平方公尺配置1瓩光電容量的標準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官方預估每年可新增約66萬瓩裝置容量,至2030年累積減碳量約319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占住商部門減碳目標逾三成。
新制即將上路,外界最關注的莫過於成本是否推升房價。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所長王榮進表示,依能源署估算,每瓩太陽光電建置費用約3萬8800元,以1000平方公尺建物需配置50瓩容量為例,總費用不到200萬元。對照同面積約10層樓建物動輒7億至9億元的整體造價,光電設備僅占約0.3%,對建築成本影響微乎其微。
王榮進進一步指出,光電系統約12年即可回收建置成本,此後將轉為穩定收益來源,可挹注社區管理基金,用於後續設備維護及公共支出。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也強調,光電設備優先供應大樓公共用電,有助降低住戶電費負擔,建商不應以此微幅成本作為調漲房價的理由。
在收益面上,依能源署推估,光電發電產生的綠電憑證每年可為社區帶來約60萬至70萬元收入,而維運費用僅約12萬元,整體經濟效益相當可觀。相關收益將回歸社區管理基金並專款專用。
除了新建物強制設置光電外,內政部也規劃與環境部合作推動「建築延壽碳權」機制,鼓勵既有老舊建物進行節能改善並加裝光電設備,藉此取得碳權作為維運資金來源。董建宏表示,未來待碳權計算公式確立後,可望引入企業以ESG模式購買碳權,既能減輕住戶改善負擔,也能協助企業取得符合國際標準的碳權或綠電憑證。王榮進補充,建研所已於3月26日拜會環境部長彭啓明,後續將提出老宅延壽碳權方法學,交由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審查,盼盡快讓民眾得以申請相關碳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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