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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工程師與女同事同遊日本遭妻揭發 社群照片相同露馬腳牽手影片成鐵證

台南一名已婚工程師阿德(化名),遭妻子小雅(化名)發現與女同事小美(化名)共赴日本熊本旅遊,甚至在街頭牽手散步,小雅憤而向兩人提告求償7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在街頭牽手約20秒的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判處阿德須賠償小雅5萬元,小美則因無法證明她明知阿德已婚而獲判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小雅與阿德結婚多年,育有兩名子女。去年小雅在瀏覽社群平台Instagram及Threads時,意外發現阿德與小美各自張貼了幾乎一模一樣的熊本寶可夢景點照片,因而起疑兩人結伴出國。隨後小雅更取得一段影片,畫面中阿德與小美從按摩店離開後,在街頭甜蜜牽手漫步約20秒,令她精神大受打擊,不得不就醫治療,並決定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

面對指控,阿德在庭上辯稱,兩人雖同時身在日本,但各自發布照片並不能證明有不正當交往。針對牽手影片,他則主張當時與妻子已處於分居狀態,且正在進行離婚調解,認為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一次短暫牽手不足以影響婚姻。小美方面則強調,她與阿德僅為前同事關係,並不知悉對方已婚,且牽手與擁抱、親吻性質不同,應屬個人社交自主範圍。

法官審理後指出,在社群平台分享相同地點的照片,若無親密肢體接觸佐證,仍屬一般社交行為,難以認定情節重大。然而就街頭牽手部分,法官勘驗影片後發現,阿德與小美舉止從容自然,現場並無任何危險情況需要攙扶,牽手行為顯然出於親暱互動。法官強調,即便阿德當時與妻子分居,仍負有婚姻忠誠義務,該牽手行為已達到足以破壞婚姻互信基礎的程度。

最終,法官考量小雅無法舉證證明小美明確知悉阿德的已婚身分,因此判定小美免負賠償責任。至於阿德部分,法官綜合審酌雙方均為碩士學歷、從事工程師職務等社會經濟條件,裁定阿德應賠償小雅精神慰撫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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