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陳歐珀貪污詐領助理費逾874萬 一審重判16年褫奪公權6年
前立委陳歐珀貪污詐領助理費逾874萬,一審重判16年褫奪公權6年。翻攝畫面
前立委陳歐珀貪污詐領助理費逾874萬,一審重判16年褫奪公權6年。翻攝畫面
(鉅聞天下/綜合報導)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因涉嫌收賄及詐領公費助理薪資,犯罪所得合計逾874萬元,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刑24年2月。台北地方法院今(14)日一審宣判,依貪污等罪名判處陳歐珀有期徒刑16年,並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北檢表示,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根據檢方起訴內容,陳歐珀自民國105年1月至112年7月間,利用立法委員職權,透過召開協調會、進行公開質詢等方式,提出或修正多項法案為特定業者護航,藉此收受不正利益共計約463萬餘元。
此外,檢方調查發現,陳歐珀自101年2月至111年11月間,長期浮報多名公費助理薪資,再由助理將浮報金額以現金提領,充作辦公室零用金,或依陳歐珀及其妻徐慧諭指示挪用,詐領金額累計約411萬餘元。
北檢於去年8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以及洗錢防制法、公益侵占等罪名,將陳歐珀、徐慧諭等共16人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一審宣判結果,除陳歐珀遭判16年重刑外,其妻徐慧諭亦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法院尚未公布判決所認定的詳細犯罪事實及量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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